
因涉嫌教唆及窝藏印尼籍女子逾期逗留3年,新加坡男子被控。(早报网档案照)
(新加坡讯)一名男子因涉嫌教唆,以及窝藏一名逾期逗留3年的印尼女子,并在当地移民与关卡局人员上门调查时阻碍执法而被控。
《联合早报》报道,根据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昨日发出的文告,被告是30岁的沙里扎,目前面对3项罪名。
调查显示,被告未有合理理由,涉嫌于2023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教唆30岁的印尼女子阿尔菲拉,在她的特别准证于2023年5月19日到期后非法逗留在新加坡。
被告也在明知阿尔菲拉已逾期逗留的情况下,被指允许对方于同一期间,居住在他位于新加坡后港5道第313座组屋的单位。
在阻碍执法方面,被告被指于2026年5月26日在后港单位时,阻碍当地移民局人员执行任务。
他当时涉嫌指示阿尔菲拉躲进衣柜以避开搜查,并指示一名20岁男子沙阿丹尼尔删除阿尔菲拉手机里的信息。
根据法庭系统,被告昨日面控后表明有意认罪,案件展至11月2日进行认罪聆讯。
当局在文告中透露,阿尔菲拉早前已被定罪,被判入狱14个星期和罚款2000元。她服刑后已被遣返回国,并被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根据新加坡法律,在知情下窝藏非法逗留者,罪成可面临6个月至两年监禁,及罚款最高6000元;疏忽窝藏逾期逗留者,罪成可被判处最高6000元罚款,或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任何人阻碍移民局人员执行职务,一旦罪成,则可被判罚款最高4000元,或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移民局强调,有意出租房屋者须履行查核义务,包括检查租客的居留和工作准证、对比确认租客证件与护照上的资料,以及向狮城人力部核实租客准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