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涉嫌教唆及窩藏印尼籍女子逾期逗留3年,新加坡男子被控。(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因涉嫌教唆,以及窩藏一名逾期逗留3年的印尼女子,並在當地移民與關卡局人員上門調查時阻礙執法而被控。
《聯合早報》報道,根據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昨日發出的文告,被告是30歲的沙里扎,目前面對3項罪名。
調查顯示,被告未有合理理由,涉嫌於2023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教唆30歲的印尼女子阿爾菲拉,在她的特別准證於2023年5月19日到期後非法逗留在新加坡。
被告也在明知阿爾菲拉已逾期逗留的情況下,被指允許對方於同一期間,居住在他位於新加坡後港5道第313座組屋的單位。
在阻礙執法方面,被告被指於2026年5月26日在後港單位時,阻礙當地移民局人員執行任務。
他當時涉嫌指示阿爾菲拉躲進衣櫃以避開搜查,並指示一名20歲男子沙阿丹尼爾刪除阿爾菲拉手機里的信息。
根據法庭系統,被告昨日面控後表明有意認罪,案件展至11月2日進行認罪聆訊。
當局在文告中透露,阿爾菲拉早前已被定罪,被判入獄14個星期和罰款2000元。她服刑後已被遣返回國,並被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根據新加坡法律,在知情下窩藏非法逗留者,罪成可面臨6個月至兩年監禁,及罰款最高6000元;疏忽窩藏逾期逗留者,罪成可被判處最高6000元罰款,或最長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任何人阻礙移民局人員執行職務,一旦罪成,則可被判罰款最高4000元,或最長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移民局強調,有意出租房屋者須履行查核義務,包括檢查租客的居留和工作準證、對比確認租客證件與護照上的資料,以及向獅城人力部核實租客准證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