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67岁的男子罗永基因在巴士上使用电子烟并殴打阻止他的乘客,被判处六个月监禁。
报案人是37岁的巴士车长。受害者则是56岁的男乘客。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4年2月2日早上9时许,与受害者乘搭同一辆72号巴士。被告坐在受害者对面的座位。
受害者看到被告掏出电子烟抽,当被告还想继续抽烟时,受害者告诉被告,不要在巴士上抽烟。
然而,罗永基对这番劝告感到不满,突然起身,走向受害者,打了受害者的脸一拳。受害者随即走向巴士车长,称遭受袭击,要求车长报警。
被告则紧随其后,朝着受害者大喊,然后当着车长的面,又揍了受害者的脸两拳。
随后,另一名男乘客介入,阻止被告继续打人。车长将巴士停泊在临近的巴士站,向总部上报此事,总部报警。
受害者事后被送往盛港综合医院接受治疗,被诊断出左眼皮、左脸颊、左唇和右脸颊都有擦伤,获两天病假。
在法庭上,罗永基承认了蓄意伤人和偷窃的罪行,并在求情时表示,自从母亲去世后,家人离他而去,他如今年事已高,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他自知做了很多疯狂的事,以后不会再犯罪,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然而,法院最终判处他六个月的监禁,以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