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67歲的男子羅永基因在巴士上使用電子煙並毆打阻止他的乘客,被判處六個月監禁。
報案人是37歲的巴士車長。受害者則是56歲的男乘客。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4年2月2日早上9時許,與受害者乘搭同一輛72號巴士。被告坐在受害者對面的座位。
受害者看到被告掏出電子煙抽,當被告還想繼續抽煙時,受害者告訴被告,不要在巴士上抽煙。
然而,羅永基對這番勸告感到不滿,突然起身,走向受害者,打了受害者的臉一拳。受害者隨即走向巴士車長,稱遭受襲擊,要求車長報警。
被告則緊隨其後,朝著受害者大喊,然後當著車長的面,又揍了受害者的臉兩拳。
隨後,另一名男乘客介入,阻止被告繼續打人。車長將巴士停泊在臨近的巴士站,向總部上報此事,總部報警。
受害者事後被送往盛港綜合醫院接受治療,被診斷出左眼皮、左臉頰、左唇和右臉頰都有擦傷,獲兩天病假。
在法庭上,羅永基承認了蓄意傷人和偷竊的罪行,並在求情時表示,自從母親去世後,家人離他而去,他如今年事已高,也不知道還能活多久,他自知做了很多瘋狂的事,以後不會再犯罪,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然而,法院最終判處他六個月的監禁,以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