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Lam Hoe Lian拿的餐刀。(图:新加坡警方部队)
一名患有智力障碍的妇女精神分裂症复发,在诺维娜广场餐厅内夺刀指向一名食客,要对方给她200元,被判监禁十个月。
51岁的被告Lam Hoe Lian原本被控企图持械抢劫,改控刑事恐吓后认罪。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去年8月29日早上9点30分左右,受害者在诺维娜广场的Han's Cafe用餐后继续坐着用手机。
被告走向受害者,拿起桌上一把23公分的餐刀指向她,用华语说自己需要钱,要受害者给她200元。
餐刀距离受害者的脸只有30公分左右,吓得她举起手不敢动。
餐厅经理见状,赶紧大喊,叫被告把刀放下;被告随即把刀放回桌上,什么也没拿就走开了,不久后便离开餐厅。
被告同日被捕,隔天被控。
主控官要求判她坐牢11至13个月,并引述心理卫生学院的报告指出,被告当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拿刀时也知道这么做是错的。
主控官也说,被告的健康状况可能影响她的挫折容忍力和判断力,外加她的思绪混乱,才会犯罪。
主控官呼吁法官考虑被告对受害者造成的直接威胁,以及那把刀距离受害者的脸有多近。
来自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的律师则要求判被告坐牢十个月。他在为她求情时说,她的智力障碍和精神分裂症对她的犯罪有实质的影响。
他也指出,被告没有暴力犯罪或暴力行为的记录,本案属于行为反常。
法官最后判她监禁十个月。刑事恐吓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是扬言要杀人或造成严重伤害,或是纵火破坏,或是其他可被判死刑或监禁至少七年的罪行,则可被判监禁长达十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