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洗钱判坐牢七年 假释期又犯罪被判额外坐牢566天

2024/09/11   •   973阅
马来西亚公司董事因洗钱、触犯刑事法典、滥用毒品法和企业法被判处七年七个月牢狱之灾,并额外被判处566天监禁和六下鞭刑。调查显示,他涉嫌利用冒充诈骗所得开设银行账户,并向不明人士透露个人信息以协助公司注册。此外,他还因其他犯罪行为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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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iStock)

一家公司的董事因为洗钱以及触犯刑事法典、滥用毒品法和企业法,被法庭判处坐牢七年又七个月;由于他在假释减免令(remission order)期间犯罪,法官也判处他额外坐牢566天,外加六下鞭刑。

警方的文告说,28岁的Yeh Chia Wei是两家公司Greenhill Rhino和Gold Merlin Global的唯一董事和股东。商业事务局的调查发现,其中一家公司Greenhill Rhino的银行账户在2021年12月接收了来自海外电邮冒充诈骗案犯罪所得共大约260万元;大部分的款项过后被汇出。另一家公司Gold Merlin的账户则原本要用来接收一起投资诈骗案的犯罪所得,所幸及时被侦破。

当局的调查也发现,被告向一个不明人士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图像和电子签名,以便对方为这两家公司注册,并开设银行账户。当局相信,被告有理由相信对方参与犯罪活动。

此外,被告也因为涉嫌偷窃、未经许可获取电脑资料和毒品相关罪行,而被多个警署和中央肃毒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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