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洗錢判坐牢七年 假釋期又犯罪被判額外坐牢566天

2024/09/11   •   973閱
馬來西亞公司董事因洗錢、觸犯刑事法典、濫用毒品法和企業法被判處七年七個月牢獄之災,並額外被判處566天監禁和六下鞭刑。調查顯示,他涉嫌利用冒充詐騙所得開設銀行帳戶,並向不明人士透露個人信息以協助公司註冊。此外,他還因其他犯罪行為被調查。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50/17507423.avif

示意圖。(圖:iStock)

一家公司的董事因為洗錢以及觸犯刑事法典、濫用毒品法和企業法,被法庭判處坐牢七年又七個月;由於他在假釋減免令(remission order)期間犯罪,法官也判處他額外坐牢566天,外加六下鞭刑。

警方的文告說,28歲的Yeh Chia Wei是兩家公司Greenhill Rhino和Gold Merlin Global的唯一董事和股東。商業事務局的調查發現,其中一家公司Greenhill Rhino的銀行帳戶在2021年12月接收了來自海外電郵冒充詐騙案犯罪所得共大約260萬元;大部分的款項過後被匯出。另一家公司Gold Merlin的帳戶則原本要用來接收一起投資詐騙案的犯罪所得,所幸及時被偵破。

當局的調查也發現,被告向一個不明人士透露自己的身份證號碼、身份證圖像和電子簽名,以便對方為這兩家公司註冊,並開設銀行帳戶。當局相信,被告有理由相信對方參與犯罪活動。

此外,被告也因為涉嫌偷竊、未經許可獲取電腦資料和毒品相關罪行,而被多個警署和中央肅毒局調查。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