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场所租赁协议新法令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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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租约谈判更公平的零售场所租赁协议法令即日(1日)起生效。
在新法令下,所有零售场所业主与租户须遵守零售场所租约的13项行为守则,确保双方的租约谈判更公平和平衡。
13项行为守则涵盖租金结构、第三方费用,以及业主或租户提前终止租约等着手,让双方的利益关系更加平衡。
零售场所签署所有新租约,包括延长租约,以及租期至少一年的租约,都须遵循这项新法令。工业、办公楼或住宅用途的租约不受法令影响。
随着新法令的实行,贸工部长颜金勇也正式委任公平租约委员会(FTIC)成员。委员会的任期从即日起,到2026年1月31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