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場所租賃協議新法令即日起生效

示意圖
圖: iStock
為確保租約談判更公平的零售場所租賃協議法令即日(1日)起生效。
在新法令下,所有零售場所業主與租戶須遵守零售場所租約的13項行為守則,確保雙方的租約談判更公平和平衡。
13項行為守則涵蓋租金結構、第三方費用,以及業主或租戶提前終止租約等著手,讓雙方的利益關係更加平衡。
零售場所簽署所有新租約,包括延長租約,以及租期至少一年的租約,都須遵循這項新法令。工業、辦公樓或住宅用途的租約不受法令影響。
隨著新法令的實行,貿工部長顏金勇也正式委任公平租約委員會(FTIC)成員。委員會的任期從即日起,到2026年1月31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