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市镇会合同贪污案 四名六旬男子被控

2026/08/22   •   1阅
震撼!三名公司董事及一名高级经理涉嫌在市镇理事会合同中行贿受贿,贪污金额巨大。其中一名项目经理甚至利用赃款购买豪华马赛地,涉案细节令人震惊。贪污调查局严厉打击,最高可判监禁七年!快来了解这场涉及盛港、三巴旺及荷兰-武吉班让市镇理事会合约的贪污大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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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公司董事和一名高级经理,因涉嫌参与涉及市镇理事会合同的贪污案,昨天(21日)被控上法庭。

贪污调查局发文告表示,四名被告全是本地公民,分别是63岁的潘锦泉、66岁的叶辉江、64岁的林建坤,以及62岁的黄利平。

文告指出,潘锦泉案发时是怡安产业(EM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叶辉江则是Paragon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简称PEPL)的董事;林建坤是Seah & Lim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简称SLCPL)的董事;黄利平则担任MCE

Contract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简称MCEPL)和J&M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简称JMCPL)的董事。

四被告面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罪名

潘锦泉涉嫌在2020年3月到2023年1月间,向叶辉江、黄利平和林建坤分别收取贿赂,以协助他们的公司争取相关市镇理事会的合约。

其中,叶辉江涉嫌为争取荷兰-武吉班让市镇理事会合约给予潘锦泉3万元;黄利平涉嫌为争取三巴旺及盛港市镇理事会合约,共给予9万元;林建坤则涉嫌为争取盛港市镇理事会合约给予10万元。

潘锦泉也被指,指示妻子将9万元现金存入她的个人银行户头,并利用约10万5000元的贪污所得购买一辆马赛地汽车。

潘锦泉因此面对四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以及两项抵触《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叶辉江和林建坤则在《防止贪污法令》下,各面对一项控状,黄利平面对两项。

贪污调查局强调,我国对贪污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任何人一旦贪污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五年,或罚款最高10万元,或两者兼施。

如果贪污行为涉及政府或公共机构的事务、合约或分包合约,每项罪名的最高刑期可提高到七年。

盛港市镇会答复亚洲新闻台CNA的询问时表示,已全面配合贪污调查局的调查,并强调潘锦泉并非市镇会的员工。

“作为预防措施,市镇会也要求怡安产业委托独立外部机构进行审查,以确定招标程序的公正性是否受到影响,以及是否因此影响评估结果。”

市镇会强调,在涉案期间,J&M Construction和Seah & Lim Construction没有参与市镇会的任何公开招标。市镇会也已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和风险管理机制。

CNA也已联系荷兰-武吉班让市镇会和三巴旺市镇会,就事件寻求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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