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8月13日凌晨,新加坡警察海岸警卫队在图亚斯(Tuas)海域对一艘新加坡注册的拖船进行检查时,发现8名年龄在25岁至54岁之间的男子涉嫌非法销售船用气油(MGO),随即将其逮捕。
警员在凌晨1点05分左右执行检查,发现这8名船员涉嫌参与一项非法气油交易。初步调查显示,该船员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挪用了价值约10,570新加坡元的船用气油,并将其非法出售以谋取个人私利。
8月14日,这8人被正式起诉。根据《1871年刑法》第381条,他们被指控为“雇员盗窃雇主财产”。一旦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七年的监禁以及罚款。
警方再次强调,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并警告称,新加坡领海内的执法和安全检查将持续进行。无论挪用货物的价值高低,任何参与非法气油交易或其他海事盗窃犯罪的人员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