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8月13日凌晨,新加坡警察海岸警衛隊在圖亞斯(Tuas)海域對一艘新加坡註冊的拖船進行檢查時,發現8名年齡在25歲至54歲之間的男子涉嫌非法銷售船用氣油(MGO),隨即將其逮捕。
警員在凌晨1點05分左右執行檢查,發現這8名船員涉嫌參與一項非法氣油交易。初步調查顯示,該船員在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挪用了價值約10,570新加坡元的船用氣油,並將其非法出售以謀取個人私利。
8月14日,這8人被正式起訴。根據《1871年刑法》第381條,他們被指控為「雇員盜竊僱主財產」。一旦罪名成立,他們將面臨最高七年的監禁以及罰款。
警方再次強調,將嚴厲打擊此類犯罪行為,並警告稱,新加坡領海內的執法和安全檢查將持續進行。無論挪用貨物的價值高低,任何參與非法氣油交易或其他海事盜竊犯罪的人員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