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察部队(SPF)宣布,8名年龄在36岁至70岁之间的男子于2026年7月29日在法庭被起诉。这些人涉嫌在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期间,在新加坡各地分别实施猥亵行为。
这些案件发生在岛内多个地点,包括滨海大道(Marina Boulevard)、康诺特路(Connaught Drive)、法勒公园地铁站路(Farrer Park Station Road)、莱佛士坊(Raffles Place)、维多利亚街(Victoria Street)、杜克顿路(Duxton Road)、苏丹路(Jalan Sultan)以及上十字街(Upper Cross Street)。受害者的年龄跨度从16岁到54岁不等。
在部分案件中,嫌疑人在受害者报案后立即在现场被捕。而在其他案件中,警方通过后续调查和监控摄像头图像确定嫌疑人身份后将其逮捕,这体现了在犯罪者未被立即抓获的情况下,警方所进行的持续侦查工作。
在较为严重的指控中,一名70岁的男子面临三项猥亵罪名和一项意图侮辱端庄而展示物品的罪名,涉及2025年6月在滨海大道附近发生的一起事件。另一名33岁的男子则面临两项猥亵罪名,以及两项意图侮辱端庄而发表言论及展示物品的罪名,涉及2026年2月在法勒公园地铁站路针对一名16岁少年的事件。
案件详情可查阅新加坡警察部队发布的公告。
违法处罚
根据《1871年刑法》第354(1)条,猥亵罪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罚款、鞭刑,或上述各项处罚的结合。而根据第377BA条,意图侮辱端庄而发表言论或做出手势的行为,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重申,对性犯罪者采取“零容忍”立场,并提醒公众在拥挤区域保持警惕。建议受害者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远离犯罪者并立即报警,尽可能记录对方的外貌、衣着和具体位置。鼓励目击猥亵行为的旁观者立即举报;若犯罪者逃离,请记录其特征和逃跑方向,以协助警方迅速抓捕。
新加坡警察部队表示:“警方将继续与公共娱乐场所、公共交通运营商及社区等各利益相关方密切合作,以预防和遏制猥亵案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