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夹在印尼和马来西亚
两个穆斯林大国中间的新加坡
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新加坡的情况
看过《小娘惹》的椰友都知道
月娘的母亲菊香
就是大家族二姨太的女儿
土生华人文化中
是有一夫多妻的存在的

但是随着历史的进步
新加坡是1961立法
禁止一夫多妻
不过民间70、80年代
还是有这种一夫多妻家庭延续
通常见于富贵的家庭

1961年新加坡颁布的《妇女宪章》
将一夫一妻制合法化
还表示妇女可以提诉丈夫通奸
重婚等不合法行为
离婚后还享有赡养费等

这一部全面保护女性
让男人“闻风丧胆”的法律
不过呢……新加坡有
1966 年颁布《穆斯林婚姻法》
允许穆斯林男子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同时与四个女子结婚

不过实际操作上
这样做的人并不是太多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不经常见到
所以很多人都以为
新加坡不存在一夫多妻
尽管很多人有些人觉得
一夫多妻是齐人之福
是美事一桩

但是实际操作上
娶好几个老婆
还要做到一碗水端平
实在不是意见容易的事
椰友们,你们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