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因向新加坡交通警察行贿50元而被控。(早报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涉嫌向交通警察行贿50元,企图阻止对方举报未经批准的跨境载客服务,44岁马来西亚籍男子昨日被控上当地法庭。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李基明(译音)昨日在国家法院被控抵触一项防止贪污法令,他表示有意认罪,案件展期至11月17日进行审前会议。
贪污调查局发文告说,李基明今年10月23日,涉嫌向交警行贿50元,希望交警不要举报一起未经批准的跨境载客服务案件。
交警拒绝并将案件转交当局进一步处理。
根据新加坡防止贪污法令条文,贪污罪若成立,将被判罚款最高10万元,或监禁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