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企业税制”新加坡公司运营中的预扣税(WT)指南:非税务居民类型及豁免政策(二)

2024年08月05日   •   855次阅读

对于有意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的企业而言,理解和遵守预扣税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新加坡企业和在新工作个人必须面对的重要议题。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关于新加坡预扣税的针对人群及豁免政策,旨在为大家提供全面的信息和支持,以便更好地应对纳税带来的挑战和风险。

谁需要缴纳预扣税

预扣税是新加坡对非税务居民实体征收的一种税收,当支付方向非居民(包括个人或企业)支付诸如版权费、利息或技术服务费等款项时,必须按照规定比例从支付金额中扣除一定税额,并上缴给新加坡税务局(Inland Revenue Authority of Singapore 简称IRAS)。

非居民公司指的是那些在新加坡没有管理和控制权的公司。

新加坡非税务居民

官方对非税务居民的定义:

①个人在一年内在新加坡的居住时间累计少于183天

②个人在任意连续两年的时间内,在新加坡的工作或居住时间均少于183天

③个人既非新加坡公民,也非新加坡的永久居民

④个人在新加坡没有连续三年的工作合同

各类非税务居民对应不同的税率

非居民种类所对应的税率:

①非居民董事的所得需缴纳24%的预扣税。

②非居民专业人士以及未注册公司的所得可以选择以毛收入的15%或净收入的24%来缴纳预扣税。

③非居民公共演艺人员的所得需缴纳15%的预扣税。

④非居民国际市场中介的所得需缴纳3%的预扣税。

关于预扣税豁免

对于专业人士或未注册的外国公司:

如果个人在一年内在新加坡居住少于183天,并且在新加坡有服务合同,从事专业性质的工作,如讲师、培训师等;或者,如果一个由两人或更多人组成的合伙组织,其主要营业地点在新加坡境外,并以盈利为目的开展业务;那么这些个人或公司将被视为非居民。

注意:如果专业人士提供的服务完全在新加坡境外,新加坡公司支付给他们的工资可以免征预扣税。

预扣税退还:如果非居民专业人士在新加坡居住超过183天,他们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对于公共演艺人员:

如果个人在一年内在新加坡居住少于183天,并且从事公共表演事业,如舞台表演、广播、电视艺人、音乐家和运动员;而幕后人员和相关类型的工作人员不被视为公共演艺人员;那么这些个人将被视为非居民。

预扣税退还:如果非居民公共演艺人员在新加坡居住超过183天,他们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对于董事:

如果公司董事在一年内在新加坡居住少于183天;那么这些董事将被视为非居民。

预扣税退还:如果非居民董事在新加坡居住超过183天,他们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雇主义务:

雇主在向所有非居民个人支付费用时,必须通过myTax Portal填写电子表格,详细列出费用种类和金额。

在向非居民个人支付费用后的第二个月的第15天,必须支付预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