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提供无照汇款服务五年多,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新元,一名男子的无照汇款服务也被黑客团伙利用转移赃款到海外,他前日被判入狱3周。
《联合早报》报导,被告彭国华(59岁,译音)前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的控状,另一项抵触《汇款兑换商法令》的控状则交由法官在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警方在2023年6月至7月期间,接获多名受害人报案,称他们的银行户头遭黑客入侵,造成至少26万6820新元损失。

被告彭国华无照经营汇款服务五年多,周二被判入狱三周。
调查显示,这些受害人遭Coper恶意软件入侵。一旦用户受骗在手机上安装Coper,软件便会窃取他们网上银行户头的登录资料,并进行未经授权的提款或转账。
这些款项随后会转入其他银行户头,再通过各种方式交到黑客团伙手中。其中一种方式,是由跑腿从提款机提取现金,再经由多名跑腿层层转交。
由于黑客团伙主要在海外,他们也会通过未受监管或无照的转账服务,把赃款转移到海外。
无照经营跨境汇款服务的被告,因此与其他涉案人一同被警方逮捕。
调查揭露,被告在2020年6月22日至2023年9月21日期间,以“哈瓦拉”(Hawala)方式无照提供汇款服务,并在新加坡向客户收取款项,扣除他与经纪人的费用后,客户随后会在国外收到等值外币。
客户也可在外国交付款项,再由被告在新加坡把新元或其他外币交给客户。
为提供这项服务,被告聘用一个设在寮国的汇款团伙,并与一名叫“亚当”的人接洽业务。
在新加坡负责交付和接收款项的是被告的助理或被告本人。犯罪期间,被告至少进行33笔转账,涉及金额约647万5952新元。
被告处理的部分款项是黑客团伙的赃款。这些款项由跑腿交给被告,而被告在收款前并未进行任何尽职调查。
被告称对黑客操作不知情
另一项纳入考量的控状则显示,被告早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经营涉及约445万零169新元的无照转账服务。
控方指出,被告以商业模式无照经营收费汇款服务,对款项可能涉及洗钱或其他犯罪活动视而不见,促请法官判他监禁4至5周。
被告律师代为求情说,被告事后自愿上交被扣押的10万新元资产,他对黑客团伙的操作并不知情,恳请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