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在东海岸公园大道(ECP)上表演摩托车特技的21岁男子,于周三(10月7日)被判处15个月的缓刑。
新加坡籍男子穆罕默德·阿斯法·穆罕默德·阿兹利(Mohamed Asfa Mohamed Azli)在骑行时将身体完全伸展,俯卧在摩托车上。法院文件将此行为称为“超人特技”,认为这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了严重危险。
该男子的行为是在一名交通警察发现了阿斯法用GoPro相机记录的特技视频后才被揭发的。
阿斯法于4月17日承认了一项危险驾驶罪名。另一项骑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的指控已被法院纳入考虑范围。
作为缓刑条件的一部分,他必须在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之间留在室内,并需完成40小时的社区服务。在缓刑期间,他被禁止获得任何驾驶执照或驾驶任何车辆。
此外,他的父母还被要求缴纳5,000新加坡元(约3,909美元)的保证金,以确保阿斯法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
案情回顾
根据法院文件,2025年8月31日午夜左右,阿斯法与几名朋友一起骑摩托车,从基佩尔(Keppel)地区的 Seah Im 停车场前往东海岸公园的一个停车场。
他在摩托车车把上安装了一个GoPro 360相机,并在行驶在ECP高速公路上时开始录像。
在ECP上,他两次表演了“超人”特技:身体和腿完全伸直,与路面平行,俯卧在车座上。视频显示,他在这种姿势下骑行了至少16秒,并在表演特技期间超越了两辆车。
法院文件指出,当阿斯法表演特技时,由于他的脚不在后刹车踏板或换挡杆上,他无法使用摩托车的后刹车或发动机刹车。
检方补充道,这样做还提高了其自身和摩托车的重心,使其更容易失去平衡。
当他在东海岸公园停车场时,几名执行常规巡逻的交通警察抵达现场。阿斯法惊慌失措地逃离现场,将相机遗留在摩托车上。
在对该聚集活动进行调查时,一名交通警察查看了这台无人看管相机中的录像,从而揭露了他的行为。
缓刑决定
在阿斯法认罪后,法院要求提交一份报告,以评估他是否适合缓刑。
虽然最初的报告由于他缺乏改变意愿等因素认为他不适合缓刑,但随后的报告发现他的行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
一份关于矫正训练(Reformative Training)的适用性报告发现,阿斯法的家人为他提供了支持性的环境,且他已停止与涉案的同辈接触。
矫正训练是一种更严厉的处罚方式,涉及针对青少年罪犯的严格康复计划。
鉴于其行为有所改善,副检察官Johan Tay请求对阿斯法处以15个月的监督缓刑,并禁止他在缓刑期间驾驶,同时要求其服务40小时的社区服务。
Tay先生还要求阿斯法的父母提供一份良好行为保证金。
对于鲁莽或危险驾驶,阿斯法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罚款最高5,000新加坡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