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有论文指我国公务员可能利用还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前买房获利,引发是否需要更严格审查公务员资产交易的讨论。
受访学者认为,在公共服务领域设立更系统化的审查机制是有必要的,但审查的方式和频率应该以风险为基础,而不是毫无区分地审查所有公务员。
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策略与政策系的助理教授李国豪建议,可对那些会接触到较敏感市场信息的公务员进行审查,包括可能涉及到交通规划、土地用途,重大基础建设或持监管决策权的人员。
“可以考虑进行定期或者随机抽查,将他们所申报的相关交易记录进行核对。关键在于比例原则,我们应该区分两类情况。一类日常接触到公开信息,一类可能接触到对资产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对于后者我们进行更严格的审查也可以算是理所当然的。”
李国豪表示,尽管如此,引起讨论的论文研究结果,并不能证明目前的公务员申报制度无效。
李国豪说:“我们认为该论文的研究方法存在一些重要的局限,不过他们所提出的问题确实提出有利的契机,让我们思考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更针对性的审查机制,作为公务员自行申报制度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