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五旬的银行经理,和一名年仅13岁的男中学生在公共厕所发生性行为,被判入狱7年5个月。
在地铁站厕所遇见中学生
案件发生在2020年7月,中学生因身体不适,提早离开学校去看医生,结果在金文泰地铁站厕所外遇见了当时53岁的印度裔银行经理。当时厕所正在清理,两人在等待期间,银行经理询问中学生是否感到“兴奋”,并邀请对方到另一间厕所。
中学生同意了,两人随后在银行经理工作的金文泰广场男厕的厕格内发生了性行为。

金文泰广场 图源:金文泰广场脸书
中学生事后要求交换电话号码,但被已婚的银行经理拒绝。
警方在事发2天后将银行经理逮捕。
在法庭上企图翻供
银行经理并不承认控罪,他说自己“或许”有说过“兴奋”这个词,但不是对中学生说的,在进入商场的厕所时,也不知道中学生就在里边。
在审讯期间,银行经理表示是中学生主动邀他进入厕格,他原本不同意,但在中学生的请求下才进到厕格内。
银行经理还说,中学生企图逼迫他就范,后来自己成功挣脱,接着便回到银行上班。
在被警方逮捕后,银行经理在警局录口供时,已经承认了自己和中学生发生性行为。他在法庭上企图翻供,称自己被警方威胁,警察也不让他吃东西。
法官查看了警方在录取口供的监控画面后,认为银行经理的说法并非事实。
对于银行经理辩称自己对中学生不感兴趣,自己又愿意走进厕格,法官认为这样的行为并不合乎逻辑,此为也对身高体型不及银行经理的中学生,想用武力逼迫他就范的说法表示怀疑。
尽管辩方律师表示,中学生已承认是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但法官强调,从法律的观点来看,缺乏阅历和人生经验的青少年难以在这方面做出正确合理的决定。
法官最后裁定银行经理入狱7年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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