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名年龄在34岁至70岁之间的司机,因在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期间违规超速,将于2026年4月28日在法庭受审。这些司机驾驶的是未安装限速器的重型车辆,被发现超出了规定的限速范围。
具体案件详情如下:
2025年12月31日,一名51岁男子在Sheares Avenue驾驶牵引车,时速达64km/h,超过了车辆50km/h的限速。
2025年12月31日,一名53岁男子在Sheares Avenue驾驶巴士,时速达73km/h,超过了车辆60km/h的限速。
2026年1月15日,一名52岁男子在Halus Link驾驶水泥搅拌车,时速达57km/h,超过了车辆40km/h的限速。
2026年1月23日,一名61岁男子在Pan Island Expressway驾驶巴士,时速达73km/h,超过了车辆60km/h的限速。
2026年1月31日,一名42岁男子在Sheares Avenue驾驶水泥搅拌车,时速达54km/h,超过了车辆40km/h的限速。
2026年1月31日,一名34岁男子在Sheares Avenue驾驶牵引车,时速达63km/h,超过了车辆50km/h的限速。
2026年1月31日,一名36岁男子在Sheares Avenue驾驶牵引车,时速达63km/h,超过了车辆50km/h的限速。
2026年1月31日,一名35岁男子在Sheares Avenue驾驶牵引车,时速达68km/h,超过了车辆50km/h的限速。
2026年2月7日,一名70岁男子在Banyan Avenue驾驶牵引车,时速达65km/h,超过了车辆50km/h的限速。
2026年2月8日,一名52岁男子在Sheares Avenue驾驶牵引车,时速达72km/h,超过了车辆50km/h的限速。
2026年2月8日,一名51岁男子在Sheares Avenue驾驶牵引车,时速达68km/h,超过了车辆50km/h的限速。
2026年2月8日,一名43岁男子在Sheares Avenue驾驶牵引车,时速达65km/h,超过了车辆50km/h的限速。
这12名司机将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3(4)条结合第63(1)条被起诉。交警部门绝不姑息任何超速行为,尤其是重型车辆,因为此类车辆在发生事故时可能造成巨大的破坏和伤害。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3(4)条,超速罪可处以最高1,000新元的罚款,或最高三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若再次或多次违规,司机可能面临最高2,000新元的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违规者还可能面临被吊销所有类别驾驶执照的处罚。
超速仍然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当司机超速行驶时,不仅让自己陷入危险,还会显著增加在发生事故时导致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重伤或死亡的可能性。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司机应严格遵守道路和车辆限速规定。
根据现行法律,最大载重(MLW)超过12,000公斤的重型车辆必须安装有效的限速器。若发现重型车辆超速,将被要求接受检查以核实限速器是否正常工作。未能按要求提交车辆进行检查属于违反《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87(3)条的行为,可处以最高1,000新元的罚款,或最高三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为了提升道路安全,从2026年1月1日起,最大载重在3,501公斤至12,000公斤之间的货车将需要按照附录A所示的法定截止日期安装限速器。这些设备可确保货车的速度被限制在60km/h以内。交警将严格执法,针对未能遵守2026年1月1日限速器安装截止日期的货车车主进行查处,并将持续对违规车辆进行执法。鉴于截止日期临近,相关公司和货车车主必须立即通过新加坡警察部队网站列出的授权代理商安排安装限速器,否则将面临处罚。
附录A
新限速器要求生效日期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4月27日 @ 11:15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