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洋妇骑脚踏车载3岁的孩子,不满一辆汽车在转弯时险擦撞到她而手敲车身,车上的男司机不甘示弱怒鸣车笛,但却被比手势,气煞下车敲打洋妇的头盔。
被告是45岁的黄永志(译音),案发时是一名室内设计师,面对一项蓄意伤人罪。受害者是48岁的雷切尔·维多利亚。
调查显示,去年9月25日早上8时18分,被告驾车沿着西海岸路最左车道行驶。同一时间,该名洋妇骑脚踏车载着3岁的孩子出现在被告的车旁。
就在被告开到金文泰路和西海岸路的交界处打算左转时,被告的车差点擦碰到直行的受害者。受害者伸手敲了被告的车身,然后继续行驶。
受害者的举动激怒了被告,并对受害者数次鸣笛。受害者停了下来,转身向被告比手势。
被告下车,走向受害者,他举起右手打受害者的头盔,随后开车离开。
受害者过后前往国大医院检查,右颧骨出现淤伤。
控方表示,被告没有案底,不过被告的行为有如路霸,促请法官判被告罚款4000元至5000元。
法官下判时表示,虽然能理解被告为什么会担心,尤其是被告车上还有家人,但脚踏车骑士在马路上是较弱者,驾车的司机需要注意这一点。
法官补充,希望司机不要诉诸暴力,而他从行车记录器的画面中也观察到,被告有足够的时间冷静下来,最后判他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