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菲佣在工作期间发现女雇主的一串钥匙后,趁机打开橱柜窃取总值超过7500元的金饰和现金。被告玛丽安(31岁)面临两项监守自盗的指控,她已承认其中一项,而法官在宣判时将考虑另一项控罪。这位来自菲律宾的被告在一位55岁女雇主的麦波申巴南路27座组屋单位工作。她将窃得的钱寄回家乡并购买了首饰,最终被判坐牢三个月。
案情显示,被告为女雇主一家工作五年,月薪是588元。
根据被告说法,女雇主一直善待她,而她是在工作期间,得知女雇主的贵重物品都在房内上锁的橱柜内。
去年5月,被告在客厅找到一串钥匙,发现该钥匙可以打开女雇主的房门和橱柜。
在5月至7月7日期间,被告至少三次实施行窃,使用钥匙非法打开女雇主的房门和橱柜,盗走总价值6032元的各类金饰和1500元现金。
被告将窃得的金饰典当并套现,随后汇款3000元给在菲律宾的家人,而余下的金额则用于购买首饰和个人开支。警方在接到报案后成功追回了部分首饰,总价值为900元。
至今为止,被告尚未采取任何赔偿行动。
女雇主揭露了菲佣的罪行,当她在去年7月7日早上8时整理办公桌时,发现抽屉内的一些红包钱失踪。
女雇主了解到被告曾将物品藏在洗衣机后方,因此前去查看。结果她找到一个袋子,里面装有钥匙,正是打开她房间和橱柜的钥匙。此外,袋子中还有几张当票、收据以及她亡母的首饰。
女雇主随后质问被告,后者承认盗窃了1500元现金,并使用该钥匙打开上锁的橱柜,偷取了首饰。此外,被告还在5月12日和16日分别将金饰拿去典当。
女雇主在通知妹妹后,妹妹立即报警。
——转自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