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法令》修正案一读 将收紧自动注册申请程序

内政部总部。(图:TODAY)
《社团法令》修正法案昨天(18日)在国会提出一读,以收紧社团自动注册申请程序,包括一旦发现申请自动注册的社团可能有损国家利益,注册官有权拒绝申请,以更好地维护我国利益和安全。
修正内容主要涵盖社团的注册和行政程序,以及社团在提出修改名称和章程时,当局审批与否的考量标准等。
目前,在我国申请注册社团有两个途径,即普通注册申请程序和自动注册申请程序。准备进行注册的社团如果不涉及宗教、种族,政治等敏感议题,可通过自动注册申请程序(Automatic registration route),注册官不能过问。
修正案通过后,这项自动注册申请程序将收紧。注册官可对通过自动注册申请程序的申请者进行提问和评估,如果发现准备通过自动注册申请程序注册的社团可能被利用来进行有损我国利益或安全等活动,注册官有权拒绝申请。
通过自动注册申请程序被拒绝的社团可以向内政部长上诉。
修正案也阐明,注册官有权在注册前,要求社团在章程中增加条款。法令修正后,也会让注册官有权去推翻或说明相关人士不适合成为社团执委,相关人士若不满,可向部长上诉。
修正案也重新检讨对违法行为的惩处。
内政部也说,过去五年,社团注册局每年平均收到280份社团注册申请,约有一半通过普通注册申请程序进行申请,每年平均有五份申请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