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令》修正案一讀 將收緊自動註冊申請程序

內政部總部。(圖:TODAY)
《社團法令》修正法案昨天(18日)在國會提出一讀,以收緊社團自動註冊申請程序,包括一旦發現申請自動註冊的社團可能有損國家利益,註冊官有權拒絕申請,以更好地維護我國利益和安全。
修正內容主要涵蓋社團的註冊和行政程序,以及社團在提出修改名稱和章程時,當局審批與否的考量標準等。
目前,在我國申請註冊社團有兩個途徑,即普通註冊申請程序和自動註冊申請程序。準備進行註冊的社團如果不涉及宗教、種族,政治等敏感議題,可通過自動註冊申請程序(Automatic registration route),註冊官不能過問。
修正案通過後,這項自動註冊申請程序將收緊。註冊官可對通過自動註冊申請程序的申請者進行提問和評估,如果發現準備通過自動註冊申請程序註冊的社團可能被利用來進行有損我國利益或安全等活動,註冊官有權拒絕申請。
通過自動註冊申請程序被拒絕的社團可以向內政部長上訴。
修正案也闡明,註冊官有權在註冊前,要求社團在章程中增加條款。法令修正後,也會讓註冊官有權去推翻或說明相關人士不適合成為社團執委,相關人士若不滿,可向部長上訴。
修正案也重新檢討對違法行為的懲處。
內政部也說,過去五年,社團註冊局每年平均收到280份社團註冊申請,約有一半通過普通註冊申請程序進行申請,每年平均有五份申請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