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45歲男在網上結識16歲少女,提出每月付1萬1000元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再以送蘋果手機為誘邀少女到公寓廁所內胡搞;少女事後分文未得,男子被判「騙色」罪成。
這起案件始於2022年初,女受害者當時16歲。她在網購平台Carousell貼文,自我介紹為「17歲華人女生,喜歡朋友載我兜風,很無聊,想認識朋友」。
現年45歲的被告陳彥哲(音譯)看到貼文後聯繫少女,稱可給對方「零用錢」,並多次提出以金錢換取她的陪伴。

被告陳彥哲。
兩人之後轉到Telegram聊天,被告起初開出每月2500元的「價碼」,少女不理會,他又將數額提高到5000元。被告進一步詢問少女與他會面的底線,並說願意付100元與她發生性關係,或以每小時150元進行「柏拉圖式約會」,但少女覺得價錢太低拒絕了。
後來,被告邀少女到他住的公寓見面,並在2022年7月3日晚上替她叫車赴約。當晚,他聲稱只要少女願意與他發生性關係,他每月會給對方5000元現金及6000元的信用卡額度,共1萬1000元。
被告還說他買了一部蘋果手機給少女,約她日後見面時可取手機和上述的1萬1000元。隨後,被告將少女帶到公寓公共區域的女廁隔間,開始親吻她並要求她脫衣。
被告隨後一直撫摸少女,並多次嘗試與對方性交,但少女拒絕並要求被告先付款。被告則堅稱事後會付錢,甚至埋怨少女未提前說明要先收錢。
被告最後要求少女替他手淫,但事後沒有支付任何費用。少女最終報警揭發被告。
被告前日承認一項以不誠實或欺詐手段獲取服務的控狀,以及另外兩項涉及騙財的欺詐控狀,被判坐牢4年5個月。
送假勞力士給少女
事後被告繼續索性,還送假勞力士、傳假截圖謊稱轉帳3萬5000元給少女。
另外,被告在少女為他手淫後,發送了偽造的轉帳截圖給對方,謊稱已付了3萬5000元給她,還說為她申請了附屬信用卡。
同年7月8日左右,被告提出把一隻市價約3萬5000元的勞力士手錶給少女作為報酬,但這隻表其實是仿冒品。
被告在7月7日之前,仍繼續向少女索性。他至今也分文未付給少女。
男子騙財也騙財
男子除了騙色也騙財,以投資、幫買折扣手機為由騙同事近4000元。
被告涉嫌兩度以虛假承諾騙取同事錢財。一次是2021年8月至12月間,被告謊稱幫同事投資賺錢,還出示虛假的交易盈利截圖給對方,聲稱可幫對方開帳戶及操作,承諾能在3個月內獲利,以此騙同事轉了1950元給他。
另一起案發時間在2023年1月,被告對另一名同事謊稱能以員工折扣價購買蘋果手機,誘使對方向他轉帳1950元。事後,被告不斷以缺貨等理由拖延交貨,甚至偽造退款截圖,實則他早已將款項用作賭博。
被告騙走兩名同事共3900元,目前僅歸還第一名受害者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