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在高文地铁站内的残障人士厕所和其中一名少女进行性交易。(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28岁侍应生嫖雏妓,从性服务到裸照视频等,每一笔交易都做了详细的记录,警方着手调查时揭露他花钱嫖17女,其中3人才13岁,一人甚至被要求在校园内通过视讯做出性行为。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陈世辉(28岁,音译)共面对16项包括强奸未满14岁少女和性侵未成年少女等的控状,他前日在高庭承认其中6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处他坐牢25年半以及打鞭24下。
案发时,被告是名餐馆侍应生。他于2023年8月4日被捕,调查揭露他与17名女子进行性交易,其中3人年仅13岁。根据法律,如果与未满14岁少女发生性行为,即使得到对方同意,也构成法定强奸罪。
调查显示,被告于2022年3月在Telegram上看到第一名少女的卖淫广告,对方自称16到18岁,并开价200元到300元提供性服务。被告回应称自己年过20岁,愿支付100元肉金,两人之后相约于同月4日傍晚5时,在高文地铁站内的残障人士厕所进行性交易。
少女当日穿着校服赴约,在厕所内为被告口交。之后,被告又联系少女,称后悔给她那么多钱,还要求对方与他视讯。少女原本拒绝,但被告又以500元利诱,最后少女躲在学校厕所与被告视讯,期间完成性行为,岂料被告事后不仅未付款,还将少女拉黑。
数月后的12月26日,两人再次相约进行性交易。少女事后怀疑自己怀孕,要求被告购买验孕棒,但遭被告拒绝。
2023年4月18日,两人再次进行性交易。少女要求被告不再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以免自己染上性病,但遭他拒绝。
疑少女偷电子烟 恐吓带友打她
三度花钱嫖其中一名少女,被告因怀疑对方偷走自己的电子烟,竟恐吓会带朋友去打她。
被告通过交友平台与第二名少女联系上,双方谈好400元的肉金后,约定于2022年9月8日在被告家进行交易。
10天后,被告再次联系少女要求性服务,两人在榜鹅特丙巷的残疾厕所胡搞,被告事后支付了500元。
同年12月15日,被告三度联系少女,以电召车将她送上门,与她发生性关系。少女离开后,被告发现自己的电子烟不翼而飞,发信息质问她,还警告会带朋友去打她。少女随之拉黑被告,也删除两人的聊天记录。
组屋楼梯间胡搞 被公众撞见
为500元肉金,第三名少女带性玩具和被告在组屋楼梯间胡搞,结果被公众撞见,落荒而逃。
2023年7月7日,被告约第三名少女当晚到一座组屋楼梯间胡搞,两人谈妥以500元交易,少女还带了性玩具赴约。然而在交易过程中,一名公众路过并质问他们在做什么,被告与少女随即慌忙逃跑到其他楼层躲避,之后继续胡搞。
隔天,被告再次约少女进行交易,但少女以没空为由拒绝。同月30日,少女发信息通知被告称自己“已经与警方交涉过”,要求被告不要再联系她。
律师:被告案发时不够成熟
律师指被告案发时不够成熟,无法控制自己的性欲,称若遭重罚,其人生就毁了。
被告律师指,被告在牢里已经深刻反思,为自己的行为道歉,考虑到他尚算年轻,若按照控方所要求的23年半至27年半监禁,他的人生就“差不多走完了”,因此恳请法官判处14年监禁。
律师补充,自己曾见过刚被执行鞭刑的囚犯皮开肉绽,即使过了一年伤疤依然清晰可见。
因此,他认为12下鞭刑已足以起到惩戒与威慑作用,无需判处控方要求的24下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