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民防部队(SCDF)将获得权力,对提供不合格防空洞产品(如防空门)的供应商采取行动,前提是相关法案在议会获得通过。
内政部(MHA)于周二(8月4日)提出了《民防避难所及消防安全(杂项修正)法案》,旨在加强对家庭和楼层避难所门等避难产品的监管控制。
如果法案通过,一旦有合理理由相信产品不符合标准,SCDF 可以采取行动,例如向供应链中的相关方发出指令。
内政部在回应 CNA 的查询时表示,目前 SCDF 的主要执法手段是针对认证机构。
SCDF 与新加坡认可理事会(SAC)合作,对未能正确认证避难产品的违规认证机构暂停或撤销其认可资格。
内政部表示:“然而,目前还没有法律框架可以对供应链中的供应商和制造商等相关方采取执法行动。该法案将填补这一空白。”
内政部补充道,截至目前,SCDF 尚未发现任何不合格的避难产品案例。
根据《民防避难所法》,新住宅和公寓在开发时必须包含家庭或楼层避难所。
这些避难所旨在国家紧急状态期间,保护人们免受爆炸和碎片等武器效应的影响。
根据法律,业主或占用者不得进行任何可能损坏或损害家庭或楼层避难所高效使用的维修或改动。
这包括修改或拆除家庭避难所的门和门框,以及篡改通风口的任何部分。
消防安全
该法案还建议对 1993 年的《消防安全法》进行修订,包括为低风险的石油和易燃材料活动引入“类别许可”(class licensing)制度。
内政部表示,这将减轻企业的监管负担,同时保持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
任何意图进口、运输或储存超过规定豁免数量的石油或易燃材料的人,都需要获得 SCDF 的许可证。
SCDF 每年为石油和易燃材料活动发放 6,500 多张个人许可证。
初步阶段,拟议的类别许可制度将适用于在建筑工地、加油站、某些实验室以及仅为应急发电机储存柴油的建筑物中储存石油和易燃材料等活动。
在适用情况下,加油站等类别许可证持有者也将被允许根据其许可证条件,分发在其场所内储存的石油和易燃材料。
符合条件的场所业主将不再需要 SCDF 的个人许可证批准,但他们必须满足类别许可的要求,包括规定的消防安全和监管要求。
这些场所还将接受 SCDF 的常规检查、审计和执法检查。
内政部表示:“一旦检测到违规或违约行为,SCDF 可能会根据类别许可条例采取执法行动,或撤销类别许可。”
类别许可被撤销的公司在被允许重新注册之前,必须满足相关条件,例如提交整改计划以确保未来的合规性。
内政部表示,涉及石油和易燃材料的高风险活动将继续实行个人许可制。
为了减轻企业的合规负担,《消防安全法》下颁发的许可证或许可证明的最长有效期将从三年延长至五年。这不包括没有时间限制的类别许可。
SCDF 目前部署补充执法人员进行标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建筑检查。如果法案通过,他们的职责将扩大到对石油和易燃材料的运输进行合规检查,以确保运输安全。
内政部表示:“这将使 SCDF 官员能够将其专业知识投入到更复杂的调查以及石油和易燃材料事故中。”
其他拟议的修正案包括赋予内政部长灵活性,以决定两个查询小组(消防工程师查询小组和注册检查员查询小组)的任期,目前该任期固定为两年。
这将与《消防安全法》下的类似机构保持一致。
内政部表示,该法案还寻求废除不再需要的《化学武器(禁止)(修正)法》。其他法案中的附属立法已经过修改,以确保相关计划化学品在新加坡境内的道路运输安全。
内政部表示:“该法案通过简化和减少许可流程、增强执法能力和改善监管监督,加强了 SCDF 的监管框架。
在支持亲企业和商业友好环境的同时,这维持了新加坡强大的民防准备状态和消防安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