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计“取出”CPF普通户头钱买股票 两好友被罚款

2021/07/01   •   3564阅
37岁男子及童年好友涉嫌挪用公积金,透过股票交易套现,共“取出”3万2860元。两人因涉及挪用公积金,被罚款,事件凸显了公积金投资的风险。此案提醒投资者需谨慎对待公积金投资计划,并了解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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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男子找童年好友帮自己“支出”公积金普通户头的钱,用自己公积金普通户头的钱购买股票后,低价卖给好友再高价回购,一年四个月内共“取出”3万2860元的现金。两人昨日认罪分别被罚款7000元和5000元。

陈志豪(37岁)和黄德伟(38岁)昨日(6月30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两项抵触公积金法令的罪行,两人所面对的另外两项同类罪行都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陈志豪找来黄德伟一同施计,间接从他的公积金普通户头内取出现金。

首先,陈志豪找交易量低的股票,再用公积金普通户头内的钱购买。之后,他以低价将股票卖给黄德伟,再以高价回购这些股票。

两人在2017年9月1日到2019年1月8日之间,共进行101次的交易,而陈志豪的公积金普通户头便在这期间“亏损”3万2860元。接着,黄德伟便把“赚到”的钱,转账给陈志豪,间中留下小数额的钱为“酬劳”。

两人之所以能这么做,是因为在公积金投资计划下,会员能够使用普通户头的钱购买投资产品。

主控官说,陈志豪已答应将“取出”的钱偿还给公积金局,两人也已知错,配合警方的调查并第一时间表示有意认罪。因此,主控官建议判主谋陈志豪罚款7000元,共犯黄德伟罚款6000元。

由于黄德伟并非主谋,主要依照陈志豪的指示办事,法官最终判他罚款5000元。至于陈志豪,由于他是主谋,但基于他已安排作出赔偿,法官判他罚款7000元,并准许他以分期付款的形式缴付这笔款项。(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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