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同事和陌生女子18年 总监求法官别让他身份曝光

示意图。(图:档案照)
49岁资讯科技总监18年内偷拍至少52名女郎的照片,还制成拼贴画,加上水印,打算和其他色情网站用户“交换”。他昨天(14日)认罪后,被判坐牢3年。
被告Lee Lien Shuan面对50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和两项偷窥罪名的控状,相信是近年来最严重的一起偷拍案件之一。控方针对其中10项控状提控他,余下控状待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从2002年开始偷拍不同女性的裙底、臀部、胸部和脸部的照片与视频。之后他将照片制成拼贴画,确保当中显示受害者的脸,如果没拍到,他还会到社交媒体Facebook等平台下载她们的照片,加入其中,最后加上自己网络代号“photo by colour watcher”的水印。
视频方面他也会故意剪辑,确保受害者的长相在视频中清晰可见。接着,他就会将这些不雅照片和视频,上载到自己的谷歌云端相簿中,其中还有名为“同事(colleagues)”、“新加坡白领丽人(SG office lady)”等四个专属文件夹。
他原本打算用这些照片和视频与其他色情网站用户交换,但之后害怕这么做会被当局发现,才没采取进一步行动。然而,这18年间,他的云端相簿中累积了至少77个不雅拼贴画和6个裙底风光视频。
偷拍陌生女郎被发现 揭发罪行
上得山多终遇虎,被告多年来以为自己的罪行能瞒天过海,不料却在2020年1月28日,在电动扶梯上偷拍陌生女子时被揭发。
庭上揭露,当时被告在滨海湾联通广场(Marina Bay Link Mall)看到41岁的受害者后,尾随对方上电动扶梯,伸出手机要拍下对方的裙底风光,受害者惊觉手机触碰到她的大腿,大喊一声。被告尝试逃走,但还是被一名见义勇为的公众及保安人员制伏。
被捕后,他谎称自己是第一次尝试偷拍,手机里的不雅照片是下载的,但法网恢恢,他多年来的罪行还是被警方揭发。
控方指出 被告是“幸运”干案18年没被捉到
控方列出四大加重刑罚的因素,包括被告身为公司的资讯科技总监,却滥用同事对他的信任,在她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偷拍她们的裙底、胸部等处,并且多年来精心策划、有预谋干案。
更令人发指的是,他竟确保受害者的面容在视频和照片中清晰可见,有的同事还遭他多次从不同角度偷拍,控方因此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三年。
控方也指出,被告虽然没有前科,但这仅仅是因为他“走运“,没被逮到,实际上他是一个惯犯。东窗事发时还企图向警方撒谎及销毁证据,妨碍司法公正。
被告以“受害者“的利益为由 尝试要求法官不让媒体揭露他的身份
被告认罪后,求情时称自己是家中主要的经济支柱,有两名孩子要养,希望早日服刑、刑满出狱能照顾他们,求法官轻判。
接着,他还声称自己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超过18年,因此担心自己的身份曝光,会让公众联想到受害者身份,以此为由求法官下令,不让媒体报道他的身份。
控方提出反对,并指出由于受害者和公司的名字都不得被报道,这足以避免受害者的身份曝光,法官也同意这一说法。被告昨天起开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