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享誉全球,常年被外界评为“全球经商环境最佳的国家”。有意在新加坡常驻的个人外国企业家和投资者,可以考虑下列三个途径:
01 自雇就业准证
Self-employed 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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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可向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申请在新加坡设立公司,以公司股东兼董事身份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名义,向人力部申请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简称EP)。
02 创业准证
Entre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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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有意在新加坡创业和经营新业务的企业家、创新者和投资者。申请者可以先在新加坡注册私人有限公司,并在六个月内申请(也可以先申请准证,成功后再注册公司),成功者将获得创业准证。
03 全球投资者计划
G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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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具有丰富商业经验记录的投资者,成功申请者能取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须满足下列其中一个条件:
1) 投资至少1000万元成立新公司或投资于现有业务;
2) 在GIP精选基金投资2500万元;
3) 在新加坡设立资产规模至少2亿元的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至少5000万元须投资在四个类别,即金管局许可的交易所上市公司、符合资格的债务证券、新加坡经理人发行的基金,以及新加坡的非上市企业(私募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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