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涉贪案在开审之时出现新发展,易华仁放弃抗辩愿意认罪,控方随后提呈经修改的控状,法官随后休庭让法庭人员向易华仁宣读控状。重新开庭后,易华仁当庭表示愿意认罪。
随着易华仁愿意认罪,控方以其中五项控状加以提控,但没有提控原本面对的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控方也把这两项控状修订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控状,换言之,在易华仁面对的35项控状中,共有34项指他以公务员身份索取贵重礼物与好处。
记者庭上所见,法庭人员向易华仁宣读控状时,易华仁全程神色凝重专注听讲。
昨早10点45分左右重新开庭后,62岁的易华仁站在被告栏里,亲自表示愿意认罪。
提控五项控状包括妨碍司法公正
控方提控的五项控状包括四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控状,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状。
根据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罪名成立后,他面对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妨碍司法公正罪名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七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