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逾6万元买佛牌 五年后称“毫无价值”起诉卖家被驳回

2025/09/21   •   6万阅
佛牌收藏者花费六万元购买泰国佛牌后,因卖家声称饰品“稀有珍贵”而入禀法庭,指控对方虚假陈述。但法官认为原告缺乏证据证明欺诈行为,案件因时效性问题被驳回。该事件反映了收藏品投资的风险与真实性验证的重要性,提醒收藏爱好者需谨慎评估,并确保购买物品的价值与描述相符。

示意图。(图:iStock)

一名佛牌收藏者花费超过6万元购买六个泰国佛牌,五年后称饰品“毫无价值”而入禀法庭,指控卖方作出虚假陈述。然而,法官认为她未能提供足够证据,最终驳回诉讼。

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原告Chang Siew Kheng在2018年5月至6月期间,以6万4600元向中间人Shawn Foo购买了六个佛牌。她指控对方当初声称佛牌“稀有且珍贵”,但实际上这些饰品既不稀有,也不含钻石,更无法出售。

原告在2024年3月曾尝试通过Facebook售卖相关佛牌,却遭网友质疑价格虚高,甚至被指为“卖假佛牌的骗子”。她随后向被告退货遭拒后,入禀法庭控告对方误导。

被告否认曾作出虚假陈述。他表示,原告主动询问由泰国高僧古巴吉沙纳(Kruba Krissana)制作的佛牌,他只是协助她寻找相关物品。

地方法官Chiah Kok Khun下判时指出,原告无法证明被告曾有欺诈行为。判决书提到,原告未能清楚界定“假佛牌”的定义,也没有证据证明佛牌存在认证体系或估价机制。

法官指出,唯一能验证真伪的方式,是联系制作佛牌的僧侣,两人虽然有这么做,但原告没有提供任何确凿证据证明这些佛牌是假的;或提供这些佛牌不是僧人制作的证据。

关于佛牌是否含钻石的争议,法官表示相关水晶仅占饰品极小部分,且原告仅出示一颗水晶的检测报告,证明并非钻石,但这无关原告购买的决定。

此外,原告既未能证明遭受金钱损失,也未能证实佛牌投资价值下跌。若她纯粹出于收藏动机购买,那么佛牌仍属她个人资产。

法官也指出,原告是在购买逾五年后才提起诉讼,案件已超出合理时限,因此驳回其所有索赔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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