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46 岁菲律宾女佣在新加坡持工作准证期间,偷偷从事卖淫活动,四年内接客累计超千人,赚取非法所得至少 10 万 8000 元。一名本地男子从嫖客沦为她的 “龟公”,协助招揽顾客并牟利 6300 元,最终因违反《妇女宪章》被判监禁六个月、罚款 6300 元,于 2 月 2 日(星期一)宣判。

为保护相关人员隐私,法官已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被告、涉案女佣身份的信息,包括姓名、照片等细节。
案情显示,警方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下午约 3 时 14 分接获通报,指一名女佣涉嫌非法卖淫,且有皮条客从中协助牟利,警方随即展开调查。经查,涉案菲律宾女佣自 2013 年起在新加坡从事女佣工作,案发期间持有合法工作准证,但其自 2021 年起便暗中涉足卖淫行业,最初是在一名印度籍男子的协助下开展活动。
据悉,这名印度籍男子作为 “龟公”,负责在网上为女佣宣传、联系潜在嫖客,女佣每完成一单性交易,便向其支付 30 元佣金。2021 年,本案被告(37 岁本地男子)偶然成为女佣的嫖客,双方先后发生过四到五次性交易。后来,印度籍 “龟公” 回国,女佣便主动要求被告接手协助自己招揽顾客,被告欣然答应,正式沦为其 “龟公”。
调查估算,这名菲佣卖淫期间,每月接待嫖客至少 20 至 30 人,四年累计接客人数超千人,非法获利十分可观。2021 年 1 月至 2024 年 2 月间,女佣仅向被告支付的佣金总额就不少于 6300 元,这些佣金均通过电子转账或现金方式交付。
后续,被告与女佣调整了佣金支付方式,不再以现金结算,而是由女佣向被告提供免费性服务作为回报,两人定期发生关系,频率约为每周一至两次。此外,女佣还将两名同样在新加坡非法卖淫的朋友介绍给被告,由被告一并协助招揽嫖客,扩大非法卖淫网络。
被告作为 “龟公”,主要通过线上平台刊登性服务广告,与嫖客接洽沟通,敲定会面时间、地点及服务内容。双方约定的交易地点灵活多样,包括嫖客住所、被告本人住所及酒店房间,其中被告的住所俨然成为了非法卖淫的 “淫窟”。根据调查,女佣提供性服务的收费标准明确:全套性服务收费 100 至 150 元,手淫或口交等特殊服务收费 80 至 100 元,所有服务费用均由嫖客直接支付给女佣,被告则从中抽取固定佣金。
本案的曝光源于人力部的检查行动。2024 年 11 月前后,涉案女佣接到通知,将被人力部进行调查,同年 11 月 7 日,人力部在明地迷亚路服务中心开展检查时,当场发现其非法卖淫的线索,随即向警方报案。女佣在该服务中心被警方当场逮捕,而被告则于同月 14 日下午约 3 时 25 分被警方抓获归案。
庭审中,被告面对六项抵触《妇女宪章》的控状,承认其中两项,其余四项控状交由法官量刑时纳入考量。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告从嫖客转变为 “龟公”,协助他人非法卖淫并从中牟利,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败坏社会风气,性质恶劣。综合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非法获利情况,最终作出监禁六个月、罚款 6300 元的判决,以此惩戒非法卖淫及协助卖淫行为,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目前,涉案菲律宾女佣的相关处置情况尚未进一步披露,但其持工作准证非法卖淫、违反居留规定的行为,或将面临注销准证、驱逐出境等额外处罚。警方强调,将持续打击非法卖淫及相关协助行为,绝不姑息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