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46 歲菲律賓女傭在新加坡持工作準證期間,偷偷從事賣淫活動,四年內接客累計超千人,賺取非法所得至少 10 萬 8000 元。一名本地男子從嫖客淪為她的 「龜公」,協助招攬顧客並牟利 6300 元,最終因違反《婦女憲章》被判監禁六個月、罰款 6300 元,於 2 月 2 日(星期一)宣判。

為保護相關人員隱私,法官已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露被告、涉案女傭身份的信息,包括姓名、照片等細節。
案情顯示,警方於 2024 年 11 月 7 日下午約 3 時 14 分接獲通報,指一名女傭涉嫌非法賣淫,且有皮條客從中協助牟利,警方隨即展開調查。經查,涉案菲律賓女傭自 2013 年起在新加坡從事女傭工作,案發期間持有合法工作準證,但其自 2021 年起便暗中涉足賣淫行業,最初是在一名印度籍男子的協助下開展活動。
據悉,這名印度籍男子作為 「龜公」,負責在網上為女傭宣傳、聯繫潛在嫖客,女傭每完成一單性交易,便向其支付 30 元佣金。2021 年,本案被告(37 歲本地男子)偶然成為女傭的嫖客,雙方先後發生過四到五次性交易。後來,印度籍 「龜公」 回國,女傭便主動要求被告接手協助自己招攬顧客,被告欣然答應,正式淪為其 「龜公」。
調查估算,這名菲傭賣淫期間,每月接待嫖客至少 20 至 30 人,四年累計接客人數超千人,非法獲利十分可觀。2021 年 1 月至 2024 年 2 月間,女傭僅向被告支付的佣金總額就不少於 6300 元,這些佣金均通過電子轉帳或現金方式交付。
後續,被告與女傭調整了佣金支付方式,不再以現金結算,而是由女傭向被告提供免費性服務作為回報,兩人定期發生關係,頻率約為每周一至兩次。此外,女傭還將兩名同樣在新加坡非法賣淫的朋友介紹給被告,由被告一併協助招攬嫖客,擴大非法賣淫網絡。
被告作為 「龜公」,主要通過線上平台刊登性服務廣告,與嫖客接洽溝通,敲定會面時間、地點及服務內容。雙方約定的交易地點靈活多樣,包括嫖客住所、被告本人住所及酒店房間,其中被告的住所儼然成為了非法賣淫的 「淫窟」。根據調查,女傭提供性服務的收費標準明確:全套性服務收費 100 至 150 元,手淫或口交等特殊服務收費 80 至 100 元,所有服務費用均由嫖客直接支付給女傭,被告則從中抽取固定佣金。
本案的曝光源於人力部的檢查行動。2024 年 11 月前後,涉案女傭接到通知,將被人力部進行調查,同年 11 月 7 日,人力部在明地迷亞路服務中心開展檢查時,當場發現其非法賣淫的線索,隨即向警方報案。女傭在該服務中心被警方當場逮捕,而被告則於同月 14 日下午約 3 時 25 分被警方抓獲歸案。
庭審中,被告面對六項牴觸《婦女憲章》的控狀,承認其中兩項,其餘四項控狀交由法官量刑時納入考量。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從嫖客轉變為 「龜公」,協助他人非法賣淫並從中牟利,不僅違反法律規定,更敗壞社會風氣,性質惡劣。綜合其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非法獲利情況,最終作出監禁六個月、罰款 6300 元的判決,以此懲戒非法賣淫及協助賣淫行為,維護社會公序良俗。
目前,涉案菲律賓女傭的相關處置情況尚未進一步披露,但其持工作準證非法賣淫、違反居留規定的行為,或將面臨註銷准證、驅逐出境等額外處罰。警方強調,將持續打擊非法賣淫及相關協助行為,絕不姑息此類違法犯罪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