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中國籍婦女非法滯留獅城逾22年,本月初主動向警方自首,求情稱身患重病要回國,認罪後被判坐牢半年及罰款2500元。
被告是來自中國的王幼英(57歲,音譯),她承認一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本月4日,被告前往紅山東鄰里警崗向警方自首。由於無法出示任何證明自己合法居留當地文件,她隨後被捕,並被移交移民與關卡局調查。
調查揭露,被告早在2002年10月30日就因非法逗留超過90天而被定罪。當時她被判監禁一個月及罰款2000元。她於同年12月31日出獄,並在數日後被遣返回中國。
《新明日報》報導,不過,被告約一年半後再次入境新加坡。她於2004年6月5日搭乘飛機抵達新加坡,並獲發14天訪問准證,期限至同月19日。准證到期後,她沒有離境,也沒有申請延長逗留期限,此後一直非法留在獅城。
從2004年6月20日至今年8月4日,被告非法滯留本地長達22年1個月16天,共8081天。
庭上並未揭露被告在這段期間如何謀生,以及居住在何處。
控方陳詞時指出,這是被告第二次犯下相同罪行,因此促請法官判處法律規定的最高刑罰,即監禁六個月,並將罰款提高至2500元。
被告求情時則透露自己身患重病,希望能儘快返回中國,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最終判被告監禁六個月及罰款2500元。由於被告表明無力繳付罰款,須另服刑五天以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