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貓狗被關在組屋單位陽台的籠子和寵物運輸箱內。 (取自法庭文件)
(新加坡訊)跨國集團從泰國經馬來西亞走私動物入境新加坡售賣,男子協助團伙接收動物,並將動物暫時寄養在家中,再把它們交給跑腿完成交易,還協助處理貨款,因此被判坐牢24周。
被告順達拉(33歲)共面對27項牴觸《動物與飛禽法令》的控狀,周一(17日)承認其中九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新加坡國家公園局接獲有人販賣非法進口動物的檢舉後,在2025年9月26日前往後港91街第969座組屋附近,假扮買家展開執法行動。一名男子周志豪(25歲)當時帶著一隻馬爾濟斯犬和一隻臘腸犬現身。過後,他向執法人員交代,兩隻狗是從被告女傭手中拿走的。
當局隨後到被告住處檢查,並查獲14隻貓狗,包括柯基犬、巴哥犬、貴賓犬、哈士奇犬和英國短毛貓等品種。其中有一隻羅威納犬是被告的寵物。

被告順達拉。(新明日報)
調查顯示,被告在2025年7月左右應一名男子林金順的要求,接收犬只並以「寄養」名義安置。林金順相信是跨國動物走私集團的首腦,從泰國走私動物,經馬來西亞進入新加坡,並在新加坡出售。
林金順會通知被告到兀蘭或冠軍大道附近的多層停車場接收動物。這些動物被走私入境後,由林金順安排的跑腿預先放置在寵物運輸箱或籠子內。被告獲知地點後,便前往指定地點把動物帶回住處。
每當有潛在交易時,林金順會通知被告把動物交給跑腿,由跑腿與買家會面並完成交易。周志豪是其中一位跑腿。交易成功後,跑腿會把現金交給被告。被告扣除自己的酬勞後,再把餘款轉給林金順。調查未能確定被告從中獲利的總額。
2025年7月至9月26日期間,被告在住家內飼養被查獲的其中13隻走私動物。它們大多被關在陽台的籠子裡約兩周至三周,只有在短暫活動或清理籠子時才被放出。

羅威納犬體型較大,因籠子空間不足,無法舒適地躺下、站起、轉身或坐下。 (取自法庭文件)
根據獸醫評估報告,這些動物的飼養環境不當。多數狗雖是單獨飼養,但也有六隻狗以每兩隻一組的方式,被關在籠子或寵物運輸箱內。金屬格柵的籠子底部沒有實心地板,動物可能會因腳卡在格柵之間而受傷。
此外,籠子堆疊至三層,任何動物移動都可能造成籠子晃動,令動物感到壓力。其中,體型較大的羅威納犬因籠子空間不足,無法自然活動。一隻迷你貴賓犬和一隻迷你臘腸犬則被關在狹小的寵物運輸箱內,空間狹窄,無法區分排泄、休息和進食區域。
14隻貓狗中,兩隻馬爾泰犬體重過輕,一隻迷你貴賓犬出現持續性胃腸疾病症狀,並感染犬小病毒。也有八隻狗在9月27日因腹瀉、食欲不振和精神不佳,被送往診所治療。
控方指出,被告為了金錢利益,在兩三個月內協助飼養走私入境動物,負責接收動物和處理貨款,促請法官判他坐牢24周至32周。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已感到後悔,案發後也配合當局調查。他育有4名年幼孩子,懇請法官輕判。
林金順目前在逃,周志豪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