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嫌一名52歲阿叔打擾工作,大馬籍火爆魚販竟從背後箍住對方並揮拳猛打其頭部及面部,導致對方眼眶骨折,被判坐牢12周,並須賠償872.65元。
來自大馬的被告莫曉勇(35歲,音譯),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罪。案發時,他是蔡厝港第533座的林邦購物中心濕巴剎的魚販。
案情顯示,2025年1月17日下午1時許,被告正在檔口前方包裝魚,患有精神分裂症的52歲受害者則在和被告的同事交談。被告嫌受害者礙事,要求對方離開,但受害者仍逗留在攤位附近。被告不堪其擾,突然暴怒出手襲人。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至少連續6拳打向受害者的左眼,之後又揍了對方頭部一拳,同時將受害者往後拖。受害者從頭到尾沒有還手,只是試圖抱住被告,希望阻止對方繼續攻擊,但未能成功。直到其他攤販上前制止,被告才停手。
據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畫面,可見當時被告拳打受害者時,還從背後箍住對方,導致受害者無力抵抗。
受害者的妻子稍晚到濕巴剎找丈夫,發現他的左臉有瘀傷。受害者當時幾乎無法回憶起遭襲的經過,妻子隨後報警。
受害者隔天求醫,被診斷左眼眶骨折、眼眶周圍血腫及結膜下出血,獲發14天病假,後續還須兩次複診,醫療費共計372.65元。
被告於今年6月24日被捕。他今早在庭上求情稱,自己需要養家餬口,懇請法官輕判,並詢問出獄後是否還能繼續留在本地工作。
法官指出,這是一起針對陌生人的嚴重襲擊,受害者顯然不是被告的對手,並強調即使被告對受害者的行為感到反感,所作出的反應也明顯過激。
阿叔妻子索償
阿叔妻子周四早上親自上庭,申訴自己如何遭事件影響,向被告求償。
受害者妻子透露,丈夫患精神病,家中還有年幼女兒需要照顧,而她也是家裡的經濟支柱。
由於附近商家都認識丈夫,也了解他的情況,事發當天便有人聯繫她。她趕到後詢問丈夫發生什麼事,丈夫卻只頻頻說自己是被「蜘蛛俠」打了。
妻子稱,原本不想把事情鬧大,但隔天找上被告,質問他為何出手,並指被告不滿丈夫本應通知她,沒想到被告反問她為何不留在家裡照顧丈夫。
她認為,這起事件帶來的負擔並不僅是醫療費。除了帶丈夫接受檢查,她還得準備法庭所需文件、報警及出庭,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給她和家庭帶來不少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