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27歲男子因涉嫌販賣含有依託咪酯(Etomidate)的電子煙彈(俗稱「K-pod」)而被起訴。
新加坡衛生科學局(HSA)在周五(8月21日)發布的新聞稿中表示,這些違禁品是在馬西嶺(Marsiling)的一套租賃組屋中,在一次執法行動期間被發現的。

男子在警方打擊非法借貸團伙行動中被捕
8月12日,新加坡警察部隊(SPF)開展了一項針對非法借貸團伙成員的行動。
根據警方發布的新聞稿,此次行動在全島多個地點同步展開。
在突擊搜查過程中,共有8名男子和3名女子被捕,年齡在18歲至77歲之間。其中,陳志浩(Felix Chan Zhi Hao,音譯)在位於馬西嶺的租賃單位內被抓獲。

警方在馬西嶺組屋搜出247個K-pod
當警員搜查該公寓時,發現了56台電子煙、247個煙彈以及一個電子煙電池。
衛生科學局(HSA)在接到通知後接管了這些沒收的物品。
經過實驗室檢測,確認被沒收的電子煙彈中含有依託咪酯。

男子在被捕前一晚曾使用K-pod
陳某在被捕後立即接受了尿檢,結果呈依託咪酯陽性。
他隨後承認,在被捕前一晚曾使用過K-pod。
事實上,被沒收的部分電子煙和煙彈是他個人使用的,但據稱大部分物品是打算用於分銷的。
目前調查仍在進行中。
男子於8月20日被起訴販賣K-pod
在被捕被羈押一周後,陳某於周四(8月20日)被起訴涉嫌販賣K-pod。
根據新加坡法院網站發布的信息,他於上午9點在國家法院出庭。

他被獲准以3萬新元保釋,案件定於10月1日再次審理。
此前,他已於8月13日根據《2008年借貸者法案》被起訴,涉嫌協助非法借貸團伙經營業務。
販賣K-pod最高可判10年監禁並受鞭刑
衛生科學局(HSA)表示,對於販賣電子煙和K-pod的犯罪行為持「嚴肅對待」態度。
根據1993年《煙草與霧化器控制法》(TVCA)——該法案於5月1日由原《1993年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更名而來——依託咪酯及其類似物被列為「特定精神活性物質」。
這意味著,被判定銷售和分銷K-pod的人員將面臨2至10年的監禁,以及2至5次鞭刑。
同時,進口商可能會被判處3至20年監禁,並受到5至15次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