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27岁男子因涉嫌贩卖含有依托咪酯(Etomidate)的电子烟弹(俗称“K-pod”)而被起诉。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在周五(8月21日)发布的新闻稿中表示,这些违禁品是在马西岭(Marsiling)的一套租赁组屋中,在一次执法行动期间被发现的。

男子在警方打击非法借贷团伙行动中被捕
8月12日,新加坡警察部队(SPF)开展了一项针对非法借贷团伙成员的行动。
根据警方发布的新闻稿,此次行动在全岛多个地点同步展开。
在突击搜查过程中,共有8名男子和3名女子被捕,年龄在18岁至77岁之间。其中,陈志浩(Felix Chan Zhi Hao,音译)在位于马西岭的租赁单位内被抓获。

警方在马西岭组屋搜出247个K-pod
当警员搜查该公寓时,发现了56台电子烟、247个烟弹以及一个电子烟电池。
卫生科学局(HSA)在接到通知后接管了这些没收的物品。
经过实验室检测,确认被没收的电子烟弹中含有依托咪酯。

男子在被捕前一晚曾使用K-pod
陈某在被捕后立即接受了尿检,结果呈依托咪酯阳性。
他随后承认,在被捕前一晚曾使用过K-pod。
事实上,被没收的部分电子烟和烟弹是他个人使用的,但据称大部分物品是打算用于分销的。
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
男子于8月20日被起诉贩卖K-pod
在被捕被羁押一周后,陈某于周四(8月20日)被起诉涉嫌贩卖K-pod。
根据新加坡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他于上午9点在国家法院出庭。

他被获准以3万新元保释,案件定于10月1日再次审理。
此前,他已于8月13日根据《2008年借贷者法案》被起诉,涉嫌协助非法借贷团伙经营业务。
贩卖K-pod最高可判10年监禁并受鞭刑
卫生科学局(HSA)表示,对于贩卖电子烟和K-pod的犯罪行为持“严肃对待”态度。
根据1993年《烟草与雾化器控制法》(TVCA)——该法案于5月1日由原《1993年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更名而来——依托咪酯及其类似物被列为“特定精神活性物质”。
这意味着,被判定销售和分销K-pod的人员将面临2至10年的监禁,以及2至5次鞭刑。
同时,进口商可能会被判处3至20年监禁,并受到5至15次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