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前总裁因操纵公司股价等罪名被判九年监禁

国家法庭。(图:TODAY)
东方集团前总裁因操纵公司股价、教唆他人伪造文件、欺诈等,被判九年监禁。
警方和总检察署发表联合文告说,集团前总裁李望兴承认在2015年4月到2016年1月之间,同公司前财务总监 Lee Ong、前投资者关系经理 Chong Yong Von 以及两名股东 Tan Seow Juay 和 Chan Geok Leng 串谋,推高东方集团股价。
五人操控超过50个交易户头,这些账户由他们以及另外至少六人设立,并通过这些户头进行股票买卖,而李望兴负责指示操纵。
他们在九个月内,通过操纵账户进行了超过3亿3900万元的股票交易,占市场总交易量的80%。这使东方集团股价飙涨超过300%。
为获得资金,李望兴挪用公司储存在办公室保险箱的50万元现金、隐瞒实际股价并以集团股份作为抵押向三家金融机构贷款,导致这些机构损失超过38万新元。
李望兴也伪造文件,诱导公司支付总额65万元,进行虚假采购,以骗取这笔资金。
另外,有七人因允许股票户头被操控,面对一到八项指控,其中六人已认罪,被判罚款1万9000元到5万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