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
《办法》规定: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判为“D级”。
对于此类纳税人,税务机关将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此外,D级纳税人还将面临多项惩戒措施——比如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等。
《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事实上,随着国内技术不断成熟,体制不断完备,在许多领域,与海外华人密切相关的政策已然更新,风险红线愈发清晰

但令人担忧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人还没有建立起足够的风险意识。今天,请大家收好这份警示录,提醒亲友,切勿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偷税10万,
限制出境。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这个文件,其实就是专门针对那些偷税漏税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重大的案件。
那么什么叫做“情节特别严重”呢?

主要有这么几种行为:
1、 偷税漏税10万元以上。
2、 任意一年交税还没交到应该交的税收的10%。
3、 从国家那里骗出口退税。
4、 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5、 偷税漏税还逃跑的。
6、 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拒不缴税的。
7、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
总的来说,基本上10万人民币就是一条红线,有欺骗行为的都可以算情节特别重大了。
如果你被认为是情节特别严重,那么税务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公示信息,无论是个人信息还是公司信息,全部都会被公示,你就算跑到天涯海角都翻不了身,更不要说东山再起了。
而一旦你偷税漏税的情节被认为是“重大”,那么你的信用评级直接就变成了D级。
而对于D级信用评级的人,税务局是这样处理的:

欠国家税款超过10万元的人,补不完税或者交不完罚款的,不!能!出!境!
偷税漏税还想躲到国外?没门!
欠了国家钱还想携款外逃?跑不了!
之前,范冰冰就曾因为偷税漏税案件而被传”限制出境“。



今年7月份,有一档综艺节目要到境外录制,邀请了范冰冰的弟弟范丞丞,事到临头才发现他已无法出境,一查后才知他和姐姐都已经被“边控”,即限制出境。

除了不让出境之外,被评为D级信用的人还面临着以下限制:

就算你按时补缴,知错就改,这个评级也会跟着你2年。

而对于海外华人来说,不要以为不在国内就不用交税了。
从2019年1月1日起,无论是中国国籍,还是外国国籍,只要满足这3个条件,都要开始向中国交税,否则一不留神就会被评为“D级信用”。
不然的话回国一趟再想出境,可能就会遇上麻烦。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在加拿大的PR,甚至是已经入籍的华人都在国内有房产,都是有住所,都应该是要交税的。
而就算名下没有房产,只要你的户籍、家庭或者有利益关系还在国内,也会被认为是“有住所”。

不少人在国外的收入颇高,一两年不交税,可能就欠了国家10万块。如果上了“黑名单”,那回国就可能变得很麻烦。
2、在国内住满183天
就算你没房产、没家庭也没有利益关系在国内,但是一年之内累积在国内呆了183天,就要交税。

3、在国内住不满183天
在上面两种情况中,无论你是在国内赚钱还是在国外赚钱,都需要交所有收入的税收。
可如果你在国内没住满183天,也没有住所,可如果你从国内赚到钱了,都需要交中国境内收入的税;在国外赚的钱,不用交税。

换句话说,不管你是加拿大籍还是PR居民,不管你在国内是否有固定住所,只要你符合上述三条中的任意一条,你就要在中国交税。如果你逃税的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那你就会被限制出境,很可能再也回不来加拿大了。
“蚂蚁搬家”?
上外汇局关注名单!
12月6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通报了15例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涉案主体包括4家银行、4家企业和7名个人,总罚款金额约1700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首次披露,被通报的4家企业和7名个人的处罚信息,将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此次被通报的7名个人,有4人因为用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被罚,有3人因分拆逃汇被罚。

非法买卖外汇的4人中,江苏籍徐某和辽宁籍冯某都是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分别折合265.98万元人民币和1081.79万元人民币,分别被罚款32万元人民币和130万元人民币。

分拆逃汇的3人都是要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他们利用其他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
其中,吉林籍隋某涉案金额和罚款金额最大。

来自吉林省的隋先生在几年前移民加拿大,并且在温哥华定居。
2017年下半年的时候,隋先生听朋友说起在买投资房的事情,便蠢蠢欲动,想着手里有些闲钱,买什么都不如买房来得靠谱啊。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隋先生便开始和家人琢磨著买投资房的事情,这钱不是问题,但是问题是:怎么把钱汇到加拿大来?

于是,隋先生把脑筋动到了“蚂蚁搬家”式的违规购汇行为。
在《管理办法》实施的前几年,国家外汇局检查还不算严格的时候,许多在加拿大买房的华人买家都是采用“蚂蚁搬家”的方法,小额多次转移外汇,以达到在海外大额投资的目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隋先生还真的找来了173个人愿意“贡献”自己每年的个人购汇额度,帮助他汇款到加拿大。
在2017年11月,隋先生连同这173人,开始了庞大的“蚂蚁搬家”行动。

截止2018年4月,他一共向加拿大转移了1205.65万加元,约合人民币6223万元,终于凑够了去买房的钱,但还没来得及高兴,他就收到了一纸通知:
你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了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这个处罚可不小:罚款+“黑名单”,也就是说这个“关注名单”将对个人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一旦被列入这个名单,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

那么,哪些行为会导致自己被列入“关注名单”?
为防范个人项下资金流动风险,外汇局规定,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个人或机构;
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
同一个人将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
以上三种行为都将被认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而进入“关注名单”。
不文明旅游留记录?
出行将受限!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文化素养的提高,旅游当中的种种不文明行为越来越为人所诟病。
在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后,如果有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也将被列入“黑名单”。
根据规定,“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5年,在此期间,个人信用记录和出行都将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