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工人因在淡滨尼(Tampines)倾倒包含生活垃圾和装修废料在内的垃圾而被定罪。
一名普通工人完成敲墙和拆除工作后,决定将约1,530公斤的垃圾倾倒在淡滨尼的一个重型车辆停车场内。
国家环境局(NEA)在周四(8月6日)的一份新闻公告中表示,该男子因这一非法行为被起诉并被罚款8,000新元。

为了方便,在淡滨尼停车场乱扔垃圾
根据调查,Shkder Foridul先生当天在黄埔路(Whampoa Drive)和法雷路(Farrer Road)的两处住宅场所工作。
为了图方便,他将工作中产生的生活用品和装修废料倾倒在了淡滨尼路重型车辆停车场(Tampines Road Heavy Vehicle Park)——这是一个大型的重型车辆停车场。
他采取了这种方式,而不是将垃圾正确地处置在获得许可的通用废物处理设施中。
NEA官员在淡滨尼停车场发现垃圾
2025年5月14日,NEA官员在进行常规监控时发现了这些垃圾。
根据NEA提供的照片,一大堆废物被随意地倾倒在停车场的草坪边缘。
虽然部分物品装在垃圾袋中,但许多物品直接暴露在露天环境下。

男子因非法倾倒垃圾被定罪
Foridul先生在周二(8月4日)出庭,根据《1987年环境公共卫生法》(EPHA)第20(1)(a)条,他被裁定非法倾倒垃圾罪名成立。
他被罚款8,000新元。作为初犯,他最高可能被罚款50,000新元和/或被判处最高12个月的监禁。
惯犯则面临一个月至12个月的监禁,以及最高100,000新元的罚款。
非法倾倒垃圾属于“严重罪行”
NEA表示,非法处置废物是一项“严重罪行”,因为它会污染环境并构成公共卫生危害。
因此,该机构表示“将毫不犹豫地”对这类违规者采取严格的执法行动。
公众可以通过NEA的在线反馈表或myENV移动应用程序举报疑似非法倾倒的行为。
举报时应提供包括日期、时间和地点在内的详细信息,以及所使用车辆的注册号码。同时也可以提交支持性的照片和视频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