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在2024年将私家车撞向校车的男子于周四(6月18日)被指控危险驾驶、醉酒驾驶及逆行等多项罪名。
此次事故发生在2024年3月6日清晨的武吉底茂路(Bukit Timah Road),现场车辆起火,导致校车司机、两名小学生以及该男子的随车乘客受伤。
29岁的新加坡籍男子陈耀聪(Tan Yao Cong,音译)周四被指控五项罪名:醉酒驾驶、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逆行、拒绝提供呼吸样本,以及将车辆停放在可能对他人的危险位置。
根据警方声明,2024年3月6日早上约6点,警方接报称在卡文纳路(Cavenagh Road)有一辆黑色轿车正逆行行驶。
当警方试图拦截时,该司机迅速加速逃离。
随后,警员发现该车在武吉底茂路向武吉底茂上路方向疾速行驶,在车流中危险地穿梭并闯红灯,最终与一辆正在掉头的私家校车相撞。
该车在撞击后撞上灯柱,停在草地上并随即起火燃烧。
司机及其三名乘客从起火的车辆中逃脱。乘客与校车上的两名男孩被送往医院,司机随即被捕。
对于“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这一罪名,累犯最高可被判处四年监禁,罚款最高2万新元,或两者兼施。此外,他还可能被禁驾五年。

据指控,陈某在驾驶时的血液酒精含量至少为每100毫升148毫克,远超80毫克的法定限制。
他还涉嫌无视“仅限直行”的标志,在卡文纳路逆行。
此外,他被指控通过逆行、险些撞上另一辆车,并在时速114公里的高速下在车流中左右穿梭,行为极其危险。
指控称,他在第六大道(Sixth Avenue)路口闯红灯,直接导致了与校车的碰撞。
陈某导致五人受伤:一名71岁的校车司机,两名分别为10岁和9岁的小学生,以及他车上的三名乘客(两名分别为24岁和29岁的男子,以及一名34岁的女子)。
陈某还涉嫌拒绝配合呼吸测试,并将车辆遗留在可能危及他人的位置。
指控显示,他曾在2019年因醉酒驾驶和不小心驾驶被定罪。
控方周四表示,如果被告认罪,他们将针对其中三项指控进行起诉,并将另外两项作为考虑因素。
陈某目前尚未表明是否认罪。
案件已推迟至7月再次过堂。
如果被判定为醉驾累犯,他最高可被判处两年监禁,并处5,000至20,000新元不等的罚款。作为醉驾累犯,他还将面临五年的禁驾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