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暴发应对系统将分四个级别 取代目前的颜色区分

我国公共卫生状况将由四个级别取代目前以颜色区分的疾病暴发应对系统,当中的公共卫生威胁和公共卫生紧急状态属于最严重的两个级别。国会今天三读通过的传染病(修正)法案也赋予卫生部长更多权限,更有效应对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
在原有的传染病法令下,本地公共卫生情况分为和平时期和公共卫生紧急情况。政府在冠病爆发后,通过冠病(临时)法令应对突发局势,不过这项临时法令将在下个月到期。卫生部长王乙康下午在国会提出传染病(修正)法案二读时指出,冠病不会是最后一场公共卫生危机,我国必须拥有更完善的法律框架应对下一场卫生危机,包括授权外卫生部长根据严重程度,宣布国家进入公共卫生威胁或公共卫生紧急状态,而冠病危机应该会被界定为公共卫生威胁。
王乙康说:“卫生部长在宣布公共卫生威胁状态后,将能制定各种应对措施,包括行动管制、限制群聚,禁止人数超过限定的活动,或下令非必要业者暂停营业,甚至包括阻断措施。”
至于更严峻的公共卫生紧急状态,卫生部长将有权实施全国宵禁,以及限制每户住家出门的人数。王乙康说根据以往经历,90天足以让防疫措施发挥作用,让卫生部重新审查和评估局势。因此公共卫生威胁或公共卫生紧急状态将维持最长90天,当局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或提早结束。
王乙康说:“公共卫生威胁或公共卫生紧急状态的措施可能具侵入性或破坏性,因此只有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才会启动,并在政府根据现有科学证据和风险评估进行考量后才会做出相关决定。”
卫生部长也有权在公共卫生紧急状态下,援引法令征用所需资源,保障卫生和性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