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 中国富商透过投资移民落户新加坡,由于并非新加坡公民,不能在当地购买有地住宅,涉嫌让两名新加坡人替他购买3栋总值600多万新元的有地住宅,被揭发后遭提控,申请出国借机潜逃,潜逃多年后在今年3月被捕。
现年59岁的被告詹国团在2017年被控3项抵触新加坡住宅房地产法令的控状,指他授意男子陈辉明和女子关怀梅,替他购买3栋位于新加坡东海岸路的私宅。
据了解,詹国团透过投资移民落户新加坡,关怀梅曾为詹家的公司工作,陈辉明则曾为詹家公司提供会计服务。 关怀梅和陈辉明是新加坡公民。
詹国团当年面控后向法庭申请在保释期间出国前往印尼,获得法庭批准。然而,他离开印尼后,擅自去中国没有返回新加坡,法庭随后发出逮捕令。
根据《商业时报》了解,被告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相信自2017年开始潜逃,直到今年3月1日抵达新加坡时被捕。
被告被捕后,被加控一项抵触刑事诉讼法的罪名,指他在2022年12月16日无故缺席庭讯。 案件展期至4月18日让他认罪。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被告在中国拥有上百家公司的股份,在印尼、老挝和泰国经营钢铁生意,案发时年收入约700万新元。
被告在新加坡持有两家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他的商业计划是在新加坡购买有地房产,拆除房屋后改建小型公寓出售。
2007年至2008年期间,陈辉明以他和公司Hwampoa的名义,帮被告购买两栋私宅,并指示关怀梅以她的名义帮被告买进另一栋。上述3栋住宅的买价分别为155万新元、230万新元和240万新元。
然而,3栋私宅的拥有者都是被告,买房的资金也大部分由他支付。他当时打算买下那一排的7栋私宅改建公寓,但由于他不是新加坡人,不能在新加坡购买有地住宅,陈辉明和关怀梅因此代他购买。
陈辉明预计,这项计划能获得超过5000万新元利润,会在事成后分得这项计划的20%收益。
被告的侄子和儿子相继服完兵役后,取得新加坡国籍。
关怀梅和陈辉明分别在2012年和2013年将两栋私宅“转卖”给被告侄儿和儿子。 事实上,购屋款项全来自被告的公司,房地产拥有人由始至终都是被告。
陈辉明否认有罪,受审后罪成,判入狱2年3个月3周,以及罚款3000新元。关爱梅早前认罪后也已判刑。 (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