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中國富商透過投資移民落戶新加坡,由於並非新加坡公民,不能在當地購買有地住宅,涉嫌讓兩名新加坡人替他購買3棟總值600多萬新元的有地住宅,被揭發後遭提控,申請出國藉機潛逃,潛逃多年後在今年3月被捕。
現年59歲的被告詹國團在2017年被控3項牴觸新加坡住宅房地產法令的控狀,指他授意男子陳輝明和女子關懷梅,替他購買3棟位於新加坡東海岸路的私宅。
據了解,詹國團透過投資移民落戶新加坡,關懷梅曾為詹家的公司工作,陳輝明則曾為詹家公司提供會計服務。 關懷梅和陳輝明是新加坡公民。
詹國團當年面控後向法庭申請在保釋期間出國前往印尼,獲得法庭批准。然而,他離開印尼後,擅自去中國沒有返回新加坡,法庭隨後發出逮捕令。
根據《商業時報》了解,被告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相信自2017年開始潛逃,直到今年3月1日抵達新加坡時被捕。
被告被捕後,被加控一項牴觸刑事訴訟法的罪名,指他在2022年12月16日無故缺席庭訊。 案件展期至4月18日讓他認罪。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被告在中國擁有上百家公司的股份,在印尼、寮國和泰國經營鋼鐵生意,案發時年收入約700萬新元。
被告在新加坡持有兩家公司,從事房地產開發。他的商業計劃是在新加坡購買有地房產,拆除房屋後改建小型公寓出售。
2007年至2008年期間,陳輝明以他和公司Hwampoa的名義,幫被告購買兩棟私宅,並指示關懷梅以她的名義幫被告買進另一棟。上述3棟住宅的買價分別為155萬新元、230萬新元和240萬新元。
然而,3棟私宅的擁有者都是被告,買房的資金也大部分由他支付。他當時打算買下那一排的7棟私宅改建公寓,但由於他不是新加坡人,不能在新加坡購買有地住宅,陳輝明和關懷梅因此代他購買。
陳輝明預計,這項計劃能獲得超過5000萬新元利潤,會在事成後分得這項計劃的20%收益。
被告的侄子和兒子相繼服完兵役後,取得新加坡國籍。
關懷梅和陳輝明分別在2012年和2013年將兩棟私宅「轉賣」給被告侄兒和兒子。 事實上,購屋款項全來自被告的公司,房地產擁有人由始至終都是被告。
陳輝明否認有罪,受審後罪成,判入獄2年3個月3周,以及罰款3000新元。關愛梅早前認罪後也已判刑。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