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1月1日起,新加坡对在新加坡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新加坡为基地的大型跨国企业执行新企业税收政策,为了配合2024年财政预算案中所公布的税制调整以及政策审查中的相关修正,其实际纳税比率必须不低于15%。
在10月14日的新加坡国会二读中,新加坡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和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对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Minimum Tax) Bill)和所得税(修正)法案(Income Tax (Amendment) Bill)进行了阐述。

01 引入国内补足税与跨国企业补足税
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引入了两种新的税收措施:国内补足税(DTT)和跨国企业补足税(MTT)。这两种税收措施主要适用于全球年营收至少达到7.5亿欧元的大型跨国企业。
国内补足税针对的是在新加坡运营但有效税率低于15%的企业。这批企业需要缴纳额外的税费,以确保它们的实际税率能够达到15%。此举是为了避免企业以各种方式逃税,以确保税收公平性。
跨国企业补足税则适用于母公司在新加坡的大型跨国企业。若其海外组织的实际税率低于15%,那么它们需要在新加坡支付额外的税费,以确保总体的有效税率能够达到15%。这一举措的执行有利于防止税款外流并保证新加坡能征收适当的税款。
英兰妮指出,欧盟、英国、瑞士、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香港等地区已经实施或计划实施BEPS 2.0计划。为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新加坡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能够收取这些税款。她强调,政府计划将额外收入再投资于提升商业环境,包括提高劳动力技能、培育创新生态系统,以及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和连通性。

02 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计划:鼓励高质量投资
在所得税(修正)法案中,英兰妮还提出了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计划(RIC)。这是一项极具吸引力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在新加坡进行高价值和实质性经济活动的新投资。根据该计划,企业可以利用补贴抵消应缴的公司税;而未使用的补贴,则将在企业满足条件后的四年内以现金形式退还。这一计划的实施,无疑将大大增强新加坡对高质量投资的吸引力。通过给予税收抵免、现金退还等优惠活动,新加坡政府期望吸引更多的公司到新加坡投资,为新加坡人民创造更加高质量的就业机会,支持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03 更新计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除了上述针对大型跨国企业的税收政策外,所得税(修正)法案还引入了装修与翻新计划(R&R Scheme),旨在支持面向客户的中小企业,如餐饮和零售业。根据该计划,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装修与翻新费用可用于扣税,每三年内最高可扣除30万元。从2025估税年起,该计划的适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包括设计师和专业人士费用。
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税收负担、激励中小企业装修翻新、进而提高企业形象与竞争力。与此同时,随着适用范围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也会享受这种税收优惠政策所带来的好处。
04 注册新加坡公司还有哪些税务福利
众所周知,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全世界最低的地区之一。世界各国愈来愈多的公司和企业家为了成为亚太区域总部或者业务管理中心而在新加坡开设了公司或者办事处等等。那么注册新加坡公司可以享受到哪些税务福利?

1 广泛的双边征税协议
新加坡目前已与全球包括日本、中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英国在内的70多个国家达成双重征税协议。
新加坡与它国签署的双重征税协议,旨在减轻对它国居民在一国赚得收入的双重征税。双重征税协议规定新加坡与条约国之间在某些跨境收入上的征税权,也可能规定减税或免税。
双重征税协议的主要优点包括:避免双重征税、降低预扣税和优惠税制。这些优点有助于控股公司结构税收负担的最小化。
宽泛的双重征税协议网络与不征收资产增值税及股息税相结合使来自新加坡登记控股公司的商业投资具有明显优势。
2 企业税率的征收
新加坡的税收制度常被认为是简单和投资友好的,因其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无外国所有权的限制也无外汇管制。
在新加坡,企业所得税采用单级地区统一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于单级企业所得税制度下的利益相关者,也就是对公司向其股东支付的股息不再征收新税。而新加坡对资本收益不征税收。常见资本收益例子有固定资产出售收益、资本交易外汇收益、保险金收益等等。
新加坡居民的公司对于其在新加坡收到的国外收入、国外分公司利润和国外服务收入(即纳税人的贸易、业务或职业过程中通过外国司法管辖区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的的服务赚取的收入)享受纳税豁免,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
(1)在新加坡收到收入的该年,收入来自的司法管辖区的最高税率不低于百分之十五;
(2)收入在外国司法管辖区被征税;
(3)国内税务局确信免税将对新加坡居民公司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