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雇主发出强奸恐吓电邮 30岁男子被判入狱

(示意图。图:iStock)
一名30岁男子向前雇主发恐吓电邮,威胁强奸公司里的所有女职员,被判坐牢六个月又六周。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被告Tommy Soh Han Xuen在减刑期间再次犯罪,因此被加重刑罚,加判监禁48天。
被告承认进行意图引起恐慌的侮辱性交流、意图侮辱他人的尊严和试图欺骗三项罪状,法官在下判时也把其他五项指控考虑在内。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从2020年4月29日起为雇主担任送货司机。 他被发现偷窃供应商的一台手机,结果三天后被解雇。
事发近两年后,也就是2022年2月1日,当天被告在家并对自己的个人问题感到愤怒,他也对公司在他被解雇后,没有支付他约300元的工资而感到不满。
被告因此决定向公司发恐吓电邮;在两封题为“威胁”的电邮中,他威胁要残暴地强奸公司里的所有女职员。
被告在电邮中写道:“你知道我是谁,没有付我薪水。我是你们其中一个前职员,在送货时偷了手机。”
看过这些电邮的职员感到震惊,于是报警。另一名女职员也看到被告发给她的相同电邮。被告在电邮中点名这名女职员,还恫言要脱光她的衣服和性侵她。这名女职员向内部举报此事,并报警。
控方说,被告认为他被拖欠薪水而感到不满是毫无根据的,因为雇主必须为他偷的手机付钱给供应商。
曾盗用酒店访客的信用卡资料进行网购
被告也承认于2022年,在圣淘沙升涛湾W Singapore酒店做兼职时犯下另一项欺骗罪。
在2022年6月24日,两名酒店房客将信用卡留在游泳池边的桌子上,让工作人员为他们的饮料收费,然后进入游泳池。当时被告被派去清理桌子,而他用手机拍下信用卡的资料。 其中一名客人看到了这一幕,便质问被告,但他否认拍了任何照片。
第二天,当被告用拍下的信用卡资料在网上购买一双约450元的运动鞋时,涉事的客人收到了银行的欺诈警告信息,立刻要求银行取消交易。
调查显示,肇事者是被告,他还使用同样的银行卡信息购买了另一双约260元的鞋子。两笔交易都被及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