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僱主發出強姦恐嚇電郵 30歲男子被判入獄

(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30歲男子向前僱主發恐嚇電郵,威脅強姦公司里的所有女職員,被判坐牢六個月又六周。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Tommy Soh Han Xuen在減刑期間再次犯罪,因此被加重刑罰,加判監禁48天。
被告承認進行意圖引起恐慌的侮辱性交流、意圖侮辱他人的尊嚴和試圖欺騙三項罪狀,法官在下判時也把其他五項指控考慮在內。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從2020年4月29日起為僱主擔任送貨司機。 他被發現偷竊供應商的一台手機,結果三天後被解僱。
事發近兩年後,也就是2022年2月1日,當天被告在家並對自己的個人問題感到憤怒,他也對公司在他被解僱後,沒有支付他約300元的工資而感到不滿。
被告因此決定向公司發恐嚇電郵;在兩封題為「威脅」的電郵中,他威脅要殘暴地強姦公司里的所有女職員。
被告在電郵中寫道:「你知道我是誰,沒有付我薪水。我是你們其中一個前職員,在送貨時偷了手機。」
看過這些電郵的職員感到震驚,於是報警。另一名女職員也看到被告發給她的相同電郵。被告在電郵中點名這名女職員,還恫言要脫光她的衣服和性侵她。這名女職員向內部舉報此事,並報警。
控方說,被告認為他被拖欠薪水而感到不滿是毫無根據的,因為僱主必須為他偷的手機付錢給供應商。
曾盜用酒店訪客的信用卡資料進行網購
被告也承認於2022年,在聖淘沙升濤灣W Singapore酒店做兼職時犯下另一項欺騙罪。
在2022年6月24日,兩名酒店房客將信用卡留在游泳池邊的桌子上,讓工作人員為他們的飲料收費,然後進入游泳池。當時被告被派去清理桌子,而他用手機拍下信用卡的資料。 其中一名客人看到了這一幕,便質問被告,但他否認拍了任何照片。
第二天,當被告用拍下的信用卡資料在網上購買一雙約450元的運動鞋時,涉事的客人收到了銀行的欺詐警告信息,立刻要求銀行取消交易。
調查顯示,肇事者是被告,他還使用同樣的銀行卡信息購買了另一雙約260元的鞋子。兩筆交易都被及時取消。